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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評「有錢真好」,趙藤雄,捐2億不用關....葉世文21年

台灣有一個很特別的現象。
就是台灣的法官,
法官只要不收賄,或是有收但沒有被抓到,
法官就沒有“過失”的問題。
任何一個行業,都會因業務上的過失,而付出代價,
但是法官是唯一的例外。無論法官如何亂判。

其實很多的判決可以看出來,法官的不公平客觀,
而且近年來更可以看到法官毫不掩飾的讓自己的政治色彩,去影響判決。
但是在司法獨立的大傘下,法官肆無忌憚。

而某一個政黨,因為藉由咬定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獲得了政治利益,也不努力於司法改革,
其實在藍的眼中,覺得法官偏綠的居多,
尤其是當許多藍的民意代表被判當選無效時,綠的為什麼不說法院是綠的開的?

當然國民黨那些當選無效的是罪有應得,
但是事實是兩黨都沒有認真的去改革司法,
藍的沒有心改革司法,眾所皆知,
綠的也沒有心改革司法,但是藉由高明的政治操作,
利用網路不負法律責任的言論,不但沒有被指責不用心於司法改革,反而不斷的在這議題上獲利,

這樣下去,絕對不是全民之福。


ebola01 wrote:
鄉民直呼「有錢真好...(恕刪)

我覺得這判決不錯
一般被抓了,有錢人死不認罪,那沒人行賄,表示也沒有公務員收賄囉?
就這樣....大家都沒有罪

何不乾脆,抓到了,就這樣判;讓有錢人緩刑拿錢出來
公務員就關個十年二十年好了

不然如果有人A錢,全家、全家族一起A
死不認罪,給你關,到時再來一個什麼尿失禁要保外就醫
錢一樣在口袋不是一樣不用關
葉世文是公務員,應該重判。
ebola01 wrote:
鄉民直呼「有錢真好...(恕刪)
老趙是要捐2億?
還是被判罰2億?

"捐"跟"罰"差多!

stonepaul wrote:
老趙是要捐2億?還...(恕刪)


繳國庫是罰鍰。
靠行賄賺的錢不知道有沒有2億
有的話應該就是穩賺不賠的生意了
看來做生意還是別太老實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關他還要浪費納稅人...(恕刪)

因行賄取得標案

卻沒廢標或報復性處罰條款

好,2億還真便宜
oaixuol wrote:
實務上司法給行賄的人...(恕刪)


這才是真正的原因,只看表面只會倒果為因,別人云亦云,抽換概念,頭痛醫腳,這是很奇怪的事
有錢有犯罪的權力

有錢人什麼都不怕 就最怕關 哪怕是兩個月
因為過慣高檔生活 有奢入檢難 身體精神會受不了

oaixuol wrote:
實務上司法給行賄的...(恕刪)

被告以罰款換刑期是法律上的空間,法官只是依法行事,覺得不滿就去找立委修法,最好把易科罰金都取消不就好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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