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coober wrote:
通過的程序 委員 投票單都刻意不公開
只能依照部分當事人自己出來講話 還有立委去明查暗訪
要上法庭你是怎麼提出具體的證據
以往都公開 這次突然改口說了一堆理由不公開
結果台權會打官司要求公開這些資料
教育部的律師上去講的一堆不公開的理由
被法官法官認定實屬無稽
黑箱的問題就是故意讓你找不到局體而完全的證據
不然光那個明明沒有投票 卻神奇出現的投票單(不知道怎麼生出來的)
就疑似偽造文書了
所以暴力佔據公署就合法了?
KCLin0423 wrote:
感謝說明那麼除了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