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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殘殺人者判死才是普世價值]一日兩起求處死刑,大快人心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您要比啥?馬政府任...(恕刪)

死刑犯本來就不需要年年槍斃
槍斃的總人數 比較重要吧

hn1271n wrote:
那你怎麼不說這些人...(恕刪)


呵呵

我們要一個直接說
"兇殘殺人者死 是普世價值" "兇殘殺人者判死刑" 的候選人

我們不要一個說
"廢死是普世價值, 但目前沒條件廢死" 的候選人
馬總統, 前朝2006-2008的行政院主管都是都是這種心中支持廢死的人




兇殘殺人者該不該判死刑? 鄭捷該不該殺?
今年該殺, 4年內該殺,
那就找支持死刑的政客就好


如果十年後不該殺
那就請這些廢死候選人 十年後再來選總統及立委吧 呵呵



hn1271n wrote:
死刑犯本來就不需要...(恕刪)


呵呵 你告訴我
這50年來, 有哪幾年沒執行死刑的?

就是2006前朝開始不執行死刑, 直到2008
當時的行政院正副院長
說過 "廢死是普世價值"
這些人骨子裡都是廢死的...

當然
如果
1.她他改口 "兇殘殺人者死 才是普世價值", 收回"廢死是普世價值"這句話
2.修改黨綱及行動綱領, 加一條 "支持兇殘殺人判死刑 正常執行死刑"
3.不提名 強烈主張廢死的不分區立委

80%支持死刑的民意 還是可以支持她他,
當然也要看 其他候選人是否也強烈支持死刑啦
求處只是建議
法官有沒有採納是另一回事
就算採納了
要執行一般是10年後了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一日兩判死,大快人...(恕刪)


演個猴戲你就當真了..

台灣俗話不是空穴來風

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豬腳麵線

請用台語念一遍
鑽地的冰蟲 wrote:
演個猴戲你就當真了...(恕刪)



呵呵 還有比猴戲更慘的

如果2016大選, 選出主張"廢死是普世價值"的總統及立委
過幾年,連死刑都沒了
還一審二審三審 呵呵

超過80%民意支持死刑,只有不到10%民意支持廢死
這些政客都敢不顧民意,
在2006-2008不執行死刑, 還公然說"廢死是普世價值"

馬政府也一鼻孔出氣, 用了兩個廢死法務部長

2016這些說"廢死是普世價值"的政客,又出來選總統及立委了
如果讓這些, 不把80%死刑民意看在眼裡的 廢死黨及廢死政客執政,

過幾年
兇殘殺人犯就不會判死刑了
已判死也沒用,鄭捷就不會執行死刑,小妹妹被割喉案也不會

大家如果支持兇殘殺人者判死刑,
想讓鄭捷判死並執行死刑
2016就不能讓這些廢死黨及廢死政客選上

hn1271n wrote:
死刑犯本來就不需要...(恕刪)
hn1271n wrote:
死刑犯本來就不需要年年槍斃
槍斃的總人數 比較重要吧(恕刪)


叫二黨總統候選人出來表態要不要支持死刑才是正事吧

扯那些根本沒用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一日兩判死,大快人...(恕刪)中時電子報
龔重安冷血行凶檢求處死刑
中時電子報 - 8小時之前
士林地檢署15日偵結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依殺人罪嫌起訴被告龔重安,並建請法院求處死刑。
姦殺學妹後焚屍嘉藥男大生被求處死刑
中時電子報 - 1小時之前
嘉南藥理大學男大生黃仲佑今年3月向學妹求歡不成,竟以150公斤體型優勢強姦殺人,事後還想以王水滅屍,最後在柴山焚屍時被逮,高雄地檢署認為女方生前遭辱,黃嫌卻卸責是姦屍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殺人求處死刑


在沒有定讞 & 執行之前,沒啥好高興的~

再說了~

這兩個人都被求處死刑了,鄭捷案是還在糾結個毛?

所以一樣高興不起來~

b700543 wrote:
還有佛經可救命,聯...(恕刪)



呵呵
佛經沒啥用
主要是靠"聖經"救命
靠主張廢死的長老教會救命啦
請問哪些立委呢?
請指名道姓吧!
謝謝指教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一日兩判死,大快人心
支持這些檢察官, 但希望不要再有恐龍法官了

那些滿口 "廢死是普世價值"的人 , 請站出來抗議檢察官判死
我們支持妳你的言論及思想自由

但如果妳你是總統及立委候選人,
80%的民意支持死刑
我們就要求您支持死刑,不得通過廢死相關法案
並且在任內正常執行死刑!!


不顧80%支持死刑的民意, 一些廢死黨立委通過的廢死相關法案
1.不得使用死刑犯的器官移植,屍皮也不行
2.總統可決定死刑何時執行, 這是為了替"不執行死刑"鋪路

這些提案的廢死黨立委,就...呵呵

新聞
============
中時電子報
龔重安冷血行凶檢求處死刑
中時電子報 - 8小時之前
士林地檢署15日偵結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依殺人罪嫌起訴被告龔重安,並建請法院求處死刑。

姦殺學妹後焚屍嘉藥男大生被求處死刑
中時電子報 - 1小時之前
嘉南藥理大學男大生黃仲佑今年3月向學妹求歡不成,竟以150公斤體型優勢強姦殺人,事後還想以王水滅屍,最後在柴山焚屍時被逮,高雄地檢署認為女方生前遭辱,黃嫌卻卸責是姦屍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殺人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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