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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繳的稅,要去照顧非因公受傷的人?

人命何價?
是無價的嗎?
該不計代價救助嗎?
誰來付費?
燒傷的醫療費用很高昂
資源有限
該走的救不活的不該救
否則代價自付
有限的醫療資源該投注在更需救助的人身上
一直認為起初事故造成大量傷患情況緊急,政府動員投入資金作法是對的,不過事故到現在家屬也能接手了吧,政府幫助八仙傷者可以停了,剩下就是由家屬自行處理,後續真的無力的在由愛心捐款去協助,如果政府在一直補助或代墊下去才真的讓納稅人反感,正如所說這根本不是天災或公傷

kf211434 wrote:
因為將來不管你是不是...(恕刪)


其實大家可以放心!!!

因為將來除非又碰到像這次,塵暴發生點接近要2016總統選舉

不然百姓期盼政府一樣也是拿著稅金去幫助受傷百姓

早點睡比較好...那是不可能的(政府通常都有兩套以上的說詞)
更好的東西都要錢.

人暫時救回來了,可以跟你說再見了,該感恩了.
這件事於法很多都有的吵了,都是看情的份上.
力盡而枯或無能為力,請求協助也才於情有理.
賣房子就真的好笑了,那些租房的捐款人情何以堪.
養生送死都由外人包了,無親人乎.

吃到飽餐廳是要付費的.


dontfeedwilddog wrote:
樓主你知道你繳的稅...(恕刪)


我了解,但是我沒有辨法接受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心態

政府不應有500人在吵,就給他們方便,下次找5000人連署不要付稅,不知政府會不會給我方便?
Enter Passcode wrote:
台灣的健保已經做得...(恕刪)


也僅僅只是"不錯"而已

但我念醫管的,也了解政府能做到現在這樣子也已經是盡力了

但如果用同一把尺,為何標題就把"非因公"的人區分了出來?

醫療從來不能夠下去用身份下去區分誰該救、誰活該、誰該負責

這一次代墊,也僅僅只是前幾個月的救急

就目前政府針對八仙病患的照護,我認為是已經仁至義盡了

但就後續的處理上面,我是認為該的把重點放在所有燒燙傷病患到照護上面

針對八仙病患討的"特權",政府有責任把關

但對於所有傷燙傷病患都有利的

我是希望大家能夠理性一點下去討論,不要因為部分家長的言論而因噎廢食

這不是甚麼銅離鋅,而是你我都有可能有天會遇到的事情。

kf211434 wrote:
也僅僅只是'不錯'...(恕刪)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太多了,

什麼時候 enough is enough?

法律至少對大家公平的,用法理情治國,不是情理法
政府幫助是可以,但要有【限度】,不是【無限上綱】....

畢竟台灣不出產石油,可以像某些中東國家無限照顧人民一輩子(有生活費,讀書免費...)

贊成有心人去幫助捐助,政府【適當】協助(如法規面,代位求償,基本救治醫療,深度醫療還是要家裡付一些啦!...)

,但之後出院復健求學求職還是一切照【法律規範求取協助...如身障或弱勢團體相關補助】

搞得一付天下負你,我不負天下人的思想,看來已經有一部人該去接受心理輔導(不是傷患反而是家屬或其他非受傷的人)






Enter Passcode wrote:
麻煩大家理性討論!...(恕刪)</blockquote

花錢跑趴 受傷叫阿爸 .
其中有什麼中低收入家庭的小朋友去花錢買門票,如果會想家庭是不寬裕的話就不會受傷了,又不是天災是人禍要國家社會養你們一輩子. 真是........

Enter Passcode wrote: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恕刪)


人在成長,整個社會也在成長,今天夠好,明天呢?

以前只有農勞工保,相對於更早的人而言不也"夠好"了?

健保開放後,以前沒有這些身分未受保障的人不也"夠好"了?

但之後呢?

當人口基數逐漸變少,照護的開銷比例逐漸朝著老年長趙傾斜,現在的政策就"夠好"了?

政策的實行是"槓桿"而不是"量表",永遠一直要依當前的狀況作調整調度的

我們緊緊只能維持在一個水平上,但從來不可能有"enough"的一天。

除非我們的目標就只是要"比下有餘",只要能抓到墊被就滿足的程度

這個才是"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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