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iechang33 wrote:如果你上班的時候,有人拿著貴公司股票表明他是股東,然後拿著手機拍攝你的上班情況...犯不犯法有待討論,但是非常不尊重人。
其實我也不太懂為什麼家屬不能攝影??
有規定不能嗎??
會攝影一定就是要找醫護的麻煩嗎??
家屬不能了解醫療過程或是紀錄這件事嗎??
再者,挑換藥的時候拍攝是怎樣?拍攝親人痛苦哀嚎的模樣,將來在喪禮還是婚禮上播放?還是做為將來上法庭的時候用這麼生動的影片來告訴法官:我的家人受了很大的痛苦,麻煩判給我多一點賠償金?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不需要警察的時候,對警察張牙舞爪,自己違規犯錯還會訴諸媒體,期待用大眾傳媒的力量來修理警察
等到真的有事的時候,警察擔心被告,公權力不彰,又再批評警察很軟
像這次三重中和的飆車族鬥毆,搞的人心惶惶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記得20年前,還是高中生的時候也常騎車趴趴走,那時候警察是會用木棍把你從車上打下來的
哪時哪有什麼打人的飆車族,頂多也就是一群晚上愛亂跑的小孩,看到警察怕都怕死了
說實話,以警察的裝備,如果可以放手讓他們去對付飆車族,怎麼可能會怕這些小鬼
怕就是真正動了手,那才是賠償的開始,警察也是要養家餬口的,何必去跟自己的飯碗過不去
就像這次和信醫院一樣,頂多被念念,過了就沒事了,但犯不著自己去找麻煩
我真的覺得台灣快被我們自己搞死了,天佑台灣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