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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公共安全納入全國公務人員KPI中的一項指標

polu wrote:
說了一堆.無法掩蓋...政府若是這態度.被換掉剛好(恕刪)


繞了半天,終於說到你的重點了吧

其實,你就大聲說國民黨腐敗、馬英九無能嘛,頂多是向管妹檢舉一下,不會有人告你的

至於其他人問這位P先生,要修成甚麼法?直接跟你們說,他一定不會"確實"回答你的,這樣有違他家女主子(不過他家沒男主子就是了)的風格,反正喊口號就會幸福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polu wrote:
說了一堆.無法掩蓋...(恕刪)


法律是立法院所制定修改

立法院是民意機關政權機關而非治權機關
硬要混在一起說是政府我很懷疑你的用意

前面說過對法律不滿就去找立委
請問有什麼問題?
現在是你不滿而非政府不滿
想改變現狀的就去推動修法天經地義

莫非你以為一句都是政府
總統或行政院就能命令立法院修法了?

房地稅改革 證所稅改革 政府提案花了多久立法院才通過

以此案為例 你希望政府怎麼提案修法 麻煩說說
更重要的是 你有腹案的話 直接找立委更快
為何要繞一圈?

法規並不完善 是立委的責任 是你在堅持是人民的責任
人民的責任在選出願意修法的立委 而非修法
硬要混為一談 是很喜歡打迷糊仗嗎?

不滿請修法 不然咧?
你很希望政府在於法無據的情況任意行事?
老兄 依法行政這句話已經講了很多年了 請不要憑你高興就推翻行政原則

晴耕雨讀123 wrote:
如果納入KPI的方式,消防單位就緊張了(而且不只消防,其他單位也會一起配合)..以後盯得緊,誰敢放水?

這種制度的結果就是人人自保,啥都不准,
不辦活動就不會出事,好官自我為之..
照你這種說法直接統計每個縣市每年死多少
管他什麼方式死的

死愈多人的縣市扣分扣的愈嚴重不簡單多了...


晴耕雨讀123 wrote:
發生災害,雖然負責...(恕刪)
有些人連政府的最重要職能是有效分配資源都不知道,就在那裡胡思亂想出餿主意⋯

一下要大有為政府,可以照顧人民的各種要求,一下要小而美政府,希望將人員精簡到最低需求。
沒事要政府放寬各種限制,出事要政府為公共安全負責。
希望政府提供各式補助,要求政府不要收取太高稅收。

以為政府有小叮噹的四度空間口袋,可以拿出各種道具,來滿足大雄的無理要求是不是?

沒錯,政府是人民選的,要為人民負責。
但是在此之前,請先想一想,人民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沒有的話,憑什麼要政府為你負責?

晴耕雨讀123 wrote:
沒有人說私人的事故要公家機關負責,但是該負責的部分要負責,不然像這次這種事情怎麼避免?倒楣的是無辜的人。...(恕刪)


針對紅字部分,舉八仙塵爆案為例~

何以媒體+社會大眾幾乎是一窩蜂的 追究指責八仙負責人?

連帶著部份媒體+社會大眾 追究指責醫療體系?

連帶著部份媒體+社會大眾 追究指責政府相關人員疏失?


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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