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la wrote:
版大的連結,有些地...(恕刪)
爭論103課綱微調出來的內容是否合宜,
其實是模糊了焦點,
很容易淪於個人理念之爭。
如我前面所述,
103課綱的問題在於黑箱(爭議點一)以及微調變大改(爭議點二)。
如果王曉波等學者認為課綱內容應該改成這樣,
他們應該在101課綱的修訂會議中去說服大家支持他們,
而不是將他們沒被大多數專家學者老師認同的內容,
以微調之名強加入課綱中。
畢竟,王曉波是在99~101課綱修訂過程中不變的委員,
他有最多說話的機會。
所以,101課綱其實已經包含了王曉波的意見,經過小組所有成員檢驗通過的意見。
至於無法通過小組成員檢驗的意見,當然更不該在事後這樣加進去。
所以,
不需要去爭論103課綱調整的內容是否合宜,
101課綱小組早就告訴你了 -- 不合宜。
這就是程序不正義所產生的弊端。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flycola wrote:
第一、
課綱合理回歸憲法
第二、
寫明慰安婦是"被迫"
關於一,
既然是微調,應採取最小修改原則,
將違憲之處稍做更動即可。
所以用我國與中國大陸來取代台灣、中國等名詞即可,
不應更動一大堆沒有違憲的內容。
關於二,原文中是將數個事件的名詞並列,所以慰安婦前面沒有加「被迫」可能只是基於簡潔與一致。畢竟無論有沒有加被迫兩個字,教科書上寫的東西都一樣。不會有教科書特別寫到「所有慰安婦都是被迫的」,當然更不會有教科書去強調「有些慰安婦是自願的」。所以有沒有加這兩個字沒什麼差別,不需要擴大解讀。
至於你說到台聯抗議慰安婦的修改,因為抗議103課綱的團體那麼多,每個團體的立場不盡相同,就把台聯視為扯後腿的就好囉。你總不會認為台聯可以代表所有抗議者的想法吧?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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