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我們是民主國家土地所有人有權利處分他的財產給任何人政府只要管好持有人有沒有農用就好了沒有農用照現行法律6萬到30萬罰款,得連續罰,不接受關說請託一直稽查開罰就好簡簡單單就把問題解決了為什麼不這樣做,去搞那甚麼鬼法案剛好政府也缺錢,拿這些罰單不無小補吧
lowyield wrote:我敢說真正有地的農民或像我這種有繼承農地的非農民肯定反對限定農民才能買~除非政府不再操控基本糧食蔬菜價格(太貴打壓),讓種田有利可圖~誰會希望自己的財產貶值的?這一修改肯定農地貶值~當然建地又會高漲了,一般民眾以後只能待在都市裡買越來越貴的鳥籠住了~現在手上有農地的肯定反執政的~執政的以為這樣就能得到其他人肯定?(恕刪) 這其實是國家基礎問題農地可以免地價稅免田賦農民就算不耕種也不用付出成本目的就是怕農地流失就回不來看看建地每年要繳多少地價稅
Gugugu wrote:這其實是國家基礎問...目的就是怕農地流失就回不來(恕刪) 所以農地除農舍外的9/10農地是否變成非法用途損壞到土地這就應該是否政府要做的事~我把農地自己種樹種花園甚至空在那邊不種拿去賣的農作物為何不行?做這些不會損壞到土地本質!
我覺得最嚴重的問題是兩個:農地荒廢、農地流失重點是要把這兩個問題給解決,其他都是次要的我覺得農地應該立法不能轉為他用,同時全部歸公(目前來說就是依照土地價格由政府收購)想務農的話,申請後政府免費提供你農地和農舍。老了不想務農就把土地和農舍還給政府留給其他人至於農舍老舊的翻新由政府出資,但不得擴張原有面積不務農的老農就在政府協助下搬到其他地方靠自己賺的錢養老或怎樣過自己的生活
kantinger wrote:開放容易收整難單農...(恕刪) 依照區域計畫法開罰單,連續罰,罰到拆除違建,罰到沒錢就可以法拍他的房子一張罰單6萬到30萬,試問誰不怕可是有聽到地方政府去開罰那些豪華民宿農舍嗎我以前聽過代書說,就算有人檢舉也只會開一張罰單,後面就不會再開罰單了公家機關這種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