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tw wrote:雖然我認為應該有死...(恕刪) 死刑不是懲罰...是讓死刑犯真正能知道他們犯下多麼重大的壞事一堆"屢次"犯下殺人罪的刑犯,被抓的時候都說自己很後悔或是裝瘋賣傻然後律師法官就說他們還有教化的可能判個十年然後再假釋出來後呢?又殺一個無辜的民眾...真的有悔過嗎?放屁...除非下個鐘頭就要執行死刑,否則他們永遠也不會知道被害人被人殺死當下的痛苦,也永遠不會真的悔過...
peterboulong wrote:死刑的目的是1.嚇阻2.永久隔離於社會給予罪犯痛苦並不是重點...(恕刪) Ok的,給予痛苦並不是重點是嗎?我支持把所以有的刑罰都改為鞭刑,判多久就鞭多久,一個月一次鞭三鞭,整個月都下不了床,若判三年就連續鞭36個月。死刑改為一個月一次鞭十鞭,若沒死下個月繼續,這樣不算死刑了吧。然後執行地點在各大法院門口公開執行。就有收到嚇阻效果了。1,有嚇阻效果。2,只能臥床無法出門,有隔離效果,比電子腳繚還有效。3、連監獄都不用蓋了,省下大筆建設和人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