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
往生者自己都留言給她朋友說靠北上的言論影響到她了...(恕刪)
只要是透過網路進行的霸凌行為,就是網路霸凌。
然而靠北對楊的影響主要發生在他們的小圈圈,
基本上是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
因此雖然是網路霸凌,卻跟鄉民比較沒有關係。
這是我要表達的意思。
至於臉書不配合調查的說法,
你指的可能是某新聞裡「律師江皇樺也指出,臉書只針對殺人等重大案件,願意提供用戶的個人資料協助調查」。
這個用常識判斷就不太可能,不如自己去看看facebook中文版資料政策說明:
臉書資料使用政策 wrote:
我們如何回應法律要求或避免傷害?
如果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法律要求我們採取該等作法,則為了回應法律要求(例如搜索令、法庭命令或傳票),我們得存取、保留和分享您的資訊。這可能包括回應美國司法管轄區以外的要求,只要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該司法管轄區之法律規定我們進行回應、回應會影響該司法管轄區的使用者,並且符合國際認可的標準。我們亦得在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必須進行下列事項時,存取、保留和分享資訊,事項包括:偵查、防止和解決詐騙及其他非法活動;保護我們、您與他人的安全,包括作為調查的一環;或者避免造成死亡或人身傷害。例如,我們得以向第三方合作夥伴提供您的帳號是否可靠的資訊,避免在我們服務範圍內外發生詐騙及濫用行為。我們所接收的有關您的資訊,包括在 Facebook 進行購買的相關金融交易資料,在受到法律要求或因義務、政府調查、或關於可能違反我們條款或政策的調查,或是為了避免造成傷害時,皆得延長對該等資訊進行存取、處理和保留的時間。我們也同時保留因違反本網站使用條款而遭停用之帳號資訊至少一年,以預防重複濫用或其他違反本網站條款之行為。
律師這樣很不專業喔,以後沒人敢把網路相關案件委託他處理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killy_chu wrote:
不好意思,因為你問的那麼直白
我也只好這樣接了!
我前面指的就是您
針對您前面的回復,想請教一下
甚麼是否定一切,到底是否定了那些一切?恕在下愚昧,真的不懂!所以才認爲你在給人亂扣帽子!
我舉的是以一個平凡公民的身份來看,透過網路實質影響力的發聲,力量遠比你去貼電線桿來得大!
請問我否定了甚麼?
傳播力越大,難道發言就不應該越謹慎?
我在樓上說過了 網友個人行為 或是 PTT個版風氣 少數人不代表全體 在其他篇討論串我都一直在強調這個說法...
媒體在操作與論 所以把這次責任歸屬丟在PTT身上...一般使用者呢? 潛水的使用者呢? 躺著也中槍
瞬間被冠上 你看你們PTT使用者都是霸凌的元兇 之類的說法...
你說實質影響力 臉書使用者 有少於 PTT ?? 臉書的影響力在台灣會輸給PTT??
你說的有道理啊 問題是我根本不是在跟你說 實質影響力阿 你說的是網路實質影響力 卻在批評PTT ? 這該就事論事吧 你要探討PTT的問題 還是 網路的問題? 我沒惡意 但是說真的我越看越矛盾 ...
被新聞打個 疑似 可能 之類的 猜測字眼 那個A女模 臉書 馬上被灌爆...
結果是兩張圖片 新聞還不能確定 然後就因為新聞一報還疑似連肯定都不敢 吸引一堆網友跟風過去 洗版 謾罵
難道我要說 網路界霸凌的第一把交椅是臉書嗎? 抱歉我沒必要這樣說 因為是人在操作 跟平台無關...
臉書 沒有去控管這種霸凌行為嗎? 當事者刪文 馬上招來被刪者更激烈的批評跟漫罵 就不刪了
在幾天內 瞬間被灌入三萬則留言 臉書都沒控管 難道臉書沒有責任嗎?
在沒有任何確定肯定的答案 新聞也只敢用疑似來猜測 就對當事者進行人身攻擊跟漫罵 完全揣測式對人格做抵毀 在法律面 道德良知面 難道新聞跟臉書跟那些網友不是霸凌的元兇嗎?
( 最後那段 覺得有印象嗎? 我是拿某篇討論串 某網友類似的說法)
對了 你有發現嗎? 演藝圈當初一堆消費死者的 說自己也是網路霸凌的受害者然後在那邊大喊 反霸凌 之類的話語 a姓女模 被灌幾萬則留言 有任何一篇新聞 是當初那些消費死者的藝人站出來喊話 呼籲大家別再霸凌她了嗎?
剩下我也懶得再討論下去 我發現 聽不懂的人 我在怎解釋還是沒意義...我不是要幫誰說話 我是就這件事情去討論 當事者我都不認識 也沒印象 ptt或是01甚至臉書 跟我都沒仇 我沒必要去特定維護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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