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蟹王 wrote:總得找人賠償, 像鄭捷殺人父母如果切割關係, 那就是捷運和全民會幫忙買單了 你是不是誤解了什麼?血緣關係無法被切割成年人在法律上是獨立個體若其父母在此事件法律上沒有可歸屬責任不管有無切割"關係"都不需承擔賠償道義上東西就別當正常標準了若要視為應該那就成為另一事件孕婦無敵暗示對號車乘客讓座不成就上網教訓對方進行道德審判兩者有者相同邏輯
miamivice wrote:你是不是誤解了什麼...(恕刪) 不是切割血緣關係而是繼承關係吧...但身為老闆卻不能當下辭退員工說他跟我沒關係會舉這例子是好奇為何老闆雇用員工的責任卻比生出該小孩的父母高所以只能算當老闆的比較雖了
異鄉苦工 wrote:沒有人提供咖啡豆怎...(恕刪) 殺人是媽媽嘴咖啡的營業內容之一嗎?!是屬於謝的業務範圍之內的工作嗎?!老闆要監督的是員工有沒有在咖啡加入異物而不是監督他去殺人... 除非老闆是主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