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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出腳踹人! 男撞分隔島重傷送醫亡

不知覺得唱起"OO都要爱 不淋漓盡致不痛快"

EAPON wrote:
話說也只是被依過失殺人函送

然後檢察官飭回.....

都已經檢察官飭回了
連起訴都沒有呀

看到新聞下面的那一串留言
只能對台灣的公民素質搖頭




台灣的民主制度下已經沒有文盲了, 資訊又極度發達

可是媒體錯誤的報導方式還是能把許多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這其中還不乏見多識廣的中壯年長輩

街口 wrote:
台灣的民主制度下已經沒有文盲了, 資訊又極度發達

可是媒體錯誤的報導方式還是能把許多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這其中還不乏見多識廣的中壯年長輩.(恕刪)


雖然沒有文盲了

但是理盲卻是愈來愈多了

看起來好像踢人的一開始是在阿弟的後面
兩個人同時要超車, 阿弟就往外切, 踢人的
同時也要超車可是被阿弟往外擠, 大概以為
是故意要擋他才出腳吧... 命啊...
騎車,開車
盡量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
免的害人害己

shung06 wrote:
看起來好像踢人的一...(恕刪)


是啊!所以死好沒第2句話說

正常人只要減速讓一下不就好了

伸那一腳出去幹甚麼
這個新聞就是告訴大家"害人之心不可有"
這種類似的經驗本人遇過
大約10年前左右,騎車經過新莊要到板橋上班
有個少年仔不知我哪裡惹到他了,從思源路開始跟我尬車
不時還跟我並排往我這邊靠想逼我摔車,不過他沒有踹我
我沒理他,加速騎自己的,對方一直被我甩在後面
一直尬到過了大漢橋,我到了公司在一個巷子減速右轉
那少年仔沒右轉,但在我右轉後靠過來正要嗆
結果

碰一聲!!去撞到停在待轉區一個騎野狼的阿伯,而且是直接攔腰撞上去

我發現後就停下來對著他

三聲

然後揚長而去
因為太好笑了,所以我到現在還記得他那整個"屎臉"(台語)


pk-king- wrote:
剛才看後續的新聞來...(恕刪)

其實某次改版後,分隔島變成主動怪了。

不知道什麼原因, 就為了踢那一腳....值得嗎?

pk-king- wrote:
剛才看後續的新聞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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