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okie wrote:http://www...(恕刪) 您對法令如有疑慮...歡迎親洽考試院或銓敘部詢問 !個人非常支持新竹市政府人力檢討方案( 活化聘僱人力制度 )PS: 行政院還有一支民意專線電話
如果對於各級政府長期雇用約聘人員覺得不合理,那應該把矛頭對向行政院,畢竟法令是他們訂的。而這邊是在討論這約聘人員該不該抱怨新竹市政府將她"解僱",跟後來各位討論的是兩碼事,市政府也是因為有中央政府的法令依據才會大量進用約聘人員啊!
備註:公務機構「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已於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跳針跳針fenduess wrote:您對法令如有疑慮...歡迎親洽考試院或銓敘部詢問 !個人非常支持新竹市政府人力檢討方案( 活化聘僱人力制度 )PS: 行政院還有一支民意專線電話 fenduess wrote:歡迎您..親洽或電洽新竹市政府詢問 !
gnff wrote:台南市府雇員從賴市...(恕刪) 20多年前開計程車都月入10幾萬約聘才2萬多,有甚麼好請託廉價勞工而已以前哪有甚麼大學生開大學條件出來根本沒人來一年出生30~40萬人能上大學的人才3萬pr90以上人才啊其他人能比甚麼
Armali wrote:當時解聘雇的理由不...(恕刪) 只要是不連續性合約 時限內 重新簽約 做一樣的事情或是解約後再找新人來做同樣的工作原本被資遣或是被解雇 不被續聘的人 都是.........可以申請國賠以及"復職"復職這些費用該從當初決定做糊塗事的官員薪水扣還是從老百姓的稅金扣定期契約 不被續約是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這點可能有9成的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