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e1968 wrote:你知道2014/12/25以前所謂"已執行拆除"的定義?..(恕刪) 請解說...個人不太相信現今還有辦法用只敲一個小洞來算拆除,也許某些特權人士真的有管到辦到,但是以大多通案, 難道拆除單位不怕檢舉人投訴媒體或政風單位嗎?
ichirohiro wrote:請解說...個人不太...(恕刪) 以前拆除只告訴你每月幾件,有公告拆除地點與結果嗎?我們根本不會知道哪幾間違建"已經執行拆除"。又如何投訴媒體或政風單位?最大的那間違建業主不是也說--上次我已把一面隔間牆拆掉了,不是結案了嗎?上次何時執行拆除?只拆一面木板輕隔間就算已執行拆除?
弄個I voting與局長遴選灰頭土臉所以找馬維拉及郝維拉上場救援一下拆公車專用道、一下前市長秘書哭哭啼啼現在又要大炒拆違建議題連扁維拉都不小心上陣了哈哈,越炒新聞必定是越要掩飾什麼部分,大家繼續看下去。
台北市違建將近十萬戶 每個月都持續在拆好幾百戶違建 也持續新增加好幾百戶違建拆了這兩百多戶違建的同時 又新增加了兩百多戶違建 不知道大家在high甚麼既然是醫生市長 台北市可不可以單行法禁止販賣菸酒 這兩樣害人商品 他敢嗎? 這才是醫生市長該有的作為?十萬戶拆兩百多戶 不叫做秀? 甚麼才叫做秀? 何況根本還沒拆台北市內所有便利商店 飯店 雜貨店 營業場所 個人 攤販 一律禁止販賣所有種類的菸酒 這才是醫生市長該做的事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