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mobil01 wrote:
您在別串說2015年的事,就要在2015 年補上班,
請問想到2015年那天補上班了嗎?
勞煩您回各文還要查身家查背景的
真的應該派你去查魏應充的
答案是不用補
只有公務員需要補假
勞動部表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1日)及其翌日(元月2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凡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1月日與2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kkmobil01 wrote:
您在別串說2015年的事,就要在2015 年補上班,
請問想到2015年那天補上班了嗎?
異鄉苦工 wrote:
勞煩您回各文還要查身家查背景的
真的應該派你去查魏應充的
答案是不用補
只有公務員需要補假
勞動部表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1日)及其翌日(元月2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凡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1月日與2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