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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不用下台負責? 員警被毆致死,他都沒有任何責任嗎?

yunglong wrote:
請以相同標準看待每一件事,還有每個縣市都是一樣,不要只針對台北發言....

那台灣 恐怕會變成一個無警察國家了~~~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警察也是有連坐法的
日前市警局召開記者會僅薄懲三人 連警政署也看不下去
如果鍾小平爆料警察收規費屬實的話
黃局長下台也是意料中事
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
公務員領的是人民納稅錢,
所以
氣爆事件的高雄市長,餿油事件的屏東縣長,
下台了嗎?


你比喻失當了。

高雄市負責管路跟水利的相關局長,已經下台了。

屏東負責衛生、食品安全的相關局處長,也下台了。

現在不是叫郝龍斌下台,而是叫警察局長下台。

郝龍斌、陳菊等,是『民選首長』,

各局處的首長是『政務官』。

政務官為政策負責,所以遇到這類事情,政務官的負責方式就是下台。

下台也不一定是失業,如果是事務官上來的,還可以回任公務員,

如果是靠關係上的,就只好再去找關係。

民選首長對選民負責,遇到事情,負責方式就是等待選民投票。

還是你是首都居民?呆久了,認為台北市的警察局長,比較高貴,

跟其他的縣市民選首長同等級?

tdbigman wrote:
你比喻失當了。

高雄市負責管路跟水利的相關局長,已經下台了。

屏東負責衛生、食品安全的相關局處長,也下台了。

現在不是叫郝龍斌下台,而是叫警察局長下台。

郝龍斌、陳菊等,是『民選首長』,

各局處的首長是『政務官』。

政務官為政策負責,所以遇到這類事情,政務官的負責方式就是下台。

下台也不一定是失業,如果是事務官上來的,還可以回任公務員,

如果是靠關係上的,就只好再去找關係。

民選首長對選民負責,遇到事情,負責方式就是等待選民投票。

還是你是首都居民?呆久了,認為台北市的警察局長,比較高貴,

跟其他的縣市民選首長同等級?...(恕刪)

高雄市負責管路跟水利的相關局長是直屬高雄市政府的,
屏東負責衛生、食品安全的相關局處長是直屬屏東縣政府的,
薛貞國警員直屬於信義分局,信義分局直屬於台北市警察局,
這樣看來應該是信義分局長要下台才對,怎麼會只懲處小隊長、偵查隊長與偵查佐呢?

氣爆事件屬單一區域的問題,高雄市民可用選票決定高雄市長的去留,
但餿油事件屬於全台問題,外縣市的人民可以用選票來決定屏東縣長的去留嗎?





別氣急攻心,又開始亂比

薛姓員警歸某分局

就像環保局也有分區隊

負責的不會是分隊,也不會是分局

而是該業務的最高負責人

分局長不是政務官,而是事務官

至於餿水油事件變全台

當然是管全台的首長去負責

比方管食品的是衛福部長

他是政務官

其他衛福部人員 ,

除了一位政務副部長,其他都是事務官

政治責任跟行政責任,

必須被搞清楚

政務官為政策和領導能力負責,出事下台

事務官為執行負責,出事記過調職扣考績。

民選首長記著,選舉時見真章。

或者換個方式思考

台北警員出事,不是他自殺,

而是一系列警察風紀問題,

警察局長當然可以選擇不要辭職,

但如果是有人要負政治責任,

就是警察局長,而不是分局長,

因為分局長負的是行政責任,

他的處罰是記過跟調職。
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
信義分局直屬於台北市警察局...(恕刪)


今天政論節目裡議員與名嘴們也在討論相關人員公務員誰應該下台!


tdbigman wrote:
別氣急攻心,又開始亂比

薛姓員警歸某分局

就像環保局也有分區隊

負責的不會是分隊,也不會是分局

而是該業務的最高負責人

分局長不是政務官,而是事務官

至於餿水油事件變全台

當然是管全台的首長去負責

比方管食品的是衛福部長

他是政務官

其他衛福部人員 ,

除了一位政務副部長,其他都是事務官

政治責任跟行政責任,

必須被搞清楚

政務官為政策和領導能力負責,出事下台

事務官為執行負責,出事記過調職扣考績。

民選首長記著,選舉時見真章。

或者換個方式思考

台北警員出事,不是他自殺,

而是一系列警察風紀問題,

警察局長當然可以選擇不要辭職,

但如果是有人要負政治責任,

就是警察局長,而不是分局長,

因為分局長負的是行政責任,

他的處罰是記過跟調職。...(恕刪)

關於警察局長與分局長的政治責任跟行政責任之區別,
你已經幫我補充說明了,
感謝

kolovos wrote:
為何台北市警局長-黃...(恕刪)


您沒發現嗎?

迄今 藍綠 的民代 沒有人敢多說什麼

只有一個痞子市議員在弄警察......

江湖事,莫多問。
員警被歐致死

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這才是理所當然的問話吧

ydds wrote:
您沒發現嗎?迄今 藍...(恕刪)


媒體新聞倒是談論很多相關。

剛剛看了三立阿娟得節目後才了解,台灣的警察竟然不是我想像的那樣清廉!

這些領全民納稅錢的公務員真的很可惡!

夜店業者還真是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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