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月亮 wrote:
是否當場死亡不是重點...(恕刪)
不管警察與店家到底有什麼關係,基本上把人打死就以經是犯重罪了,就算是放假的員警他的身份還是員警是公務員,也不可能因為員警與店家有特殊關係就會輕判殺人的惡徒
可能是長官的長官都只看書面數據資料來決定治安的好壞與人事升遷吧,警察出勤就有記錄有記錄就是治安敗壞,治安敗壞就不會升官,有沒有覺得警界長官的腦袋很白癡
乾脆警眷把事情抖出來,搞不好這位刑警為了局長書面業績好看而枉死了
john Lennon wrote:
不管警察與店家到底有什麼關係,基本上把人打死就以經是犯重罪了,就算是放假的員警他的身份還是員警是公務員,也不可能因為員警與店家有特殊關係就會輕判殺人的惡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