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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對一位八歲模範生得理不饒人嗎


琉璃樂~黑武 wrote:
https://tw...(恕刪)


為何要強調"模範生"?

這不是對這一事件更大的諷刺.

監護人需要好好教育一下
我並不認為苦主有錯
當安全帽被偷
自己騎回家是冒著被開單或被撞不是重傷就是升天的心情回家
心裡自然會不平衡
如果小孩的母親沒選擇找記者把事鬧大到眾人皆知
誰會理這事
誰又會去討論小孩是真偷還是真拿錯
如果看電視的小孩都有樣學樣的先拿再還都無罪
你認為台灣末來會變成什麼樣
以我的想法是真要判無罪不留案底
也不該像邀功似的詔告天下
最少也做點表面功夫警示眾生
對小孩是否也該讓他上上幾堂矯正教育
不能以無知就無罪來結案
davidmail wrote:不知真實情況到底如何,假設現在報案了,
這件小事而已,做筆錄也只是紀錄,八歲而已不會有案底,我也覺得沒必要鬧這麼大,以後拿東西要小心,別拿別人的就對了。
小弟個人見解
偷了就是偷了,小孩子做錯事就是要教
媒體一面倒的傾向媽媽那邊
然後媽媽一直再新聞上灑狗血,模糊焦點
不過雖然小孩子做錯事,但其實失主也不該過於窮追猛打,給點警惕就好
還是因為公訴罪沒辦法收回?


這位媽媽在媒體採訪時講"做人要厚道一點,不大了我賠你十頂安全帽",
我猜當時在跟原告溝通時口氣也好不到那裡去..

說1個小時候主動歸還,,應該是被警察通知後才主動歸還吧....

ryusiantw wrote:
這位媽媽在媒體採訪時講"做人要厚道一點,不大了我賠你十頂安全帽",我猜當時在跟原告溝通時口氣也好不到那裡去..


如果是我
聽到這種回應就不想撤告了
一點悔意都沒有
還怪對方不厚道
ryusiantw wrote:
這位媽媽在媒體採訪時講"做人要厚道一點,不大了我賠你十頂安全帽",
我猜當時在跟原告溝通時口氣也好不到那裡去..
說1個小時候主動歸還,,應該是被警察通知後才主動歸還吧....

這位媽媽是在對方已報警, 社區警衛詢問是否為她們後, 才將安全帽放回...

非常好的家庭教育... 因為模範生已知道撒謊+灑狗血就可以脫罪!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模範生也模範不了幾年了....
為人母的教小孩汙別人安全帽,被抓包就找媒體打悲情牌,好正面的家庭教育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刑法未滿14歲不罰,
少年事件12~18歲。

警察函送8歲小孩的案件是有問題的,
少年法庭法官簽結是幫警察圓場子。
模範生與此偷竊是否有關?
例如下雨天拿錯雨傘很常見,不見得都是故意的。
我覺得因為品行可以幫助判斷是否為故意偷竊或是不小心,關係是否有犯意。

是否要給這母子一個教訓?
我覺得這實在是小題大作,得理不饒人的心態。可能是生活中不如意,常被主管客戶修理,找到機會也會修理別人,以發洩自己生活中的怒氣。
這媽媽的確有以弱者的姿勢以博同情,那又如何?讓人佔點便宜又如何?需要這麼計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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