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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可以理盲成這樣子嗎?


幸福很簡單 wrote:
什麼跟什麼...那女...(恕刪)


你引言的大大應該是諷刺

鄭捷殺了四個人,只自己被判死刑合不合理

這個說法
隨便的藍 wrote:
不出面說沒誠意神隱
出面下跪道歉 又說道歉無濟於事?
怎麼做都有說法 都不滿意就是了?

有沒有感受到誠意, 接不接受, 是受害者的權利, 你的看法無關緊要.

隨便的藍 wrote:
不出面說沒誠意神隱出...(恕刪)



我現在搭凌晨的火車都不敢睡覺了
但是車上其他人還是睡成一片
想到就覺得恐怖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axisaxis wrote:
所以王建民,曾雅妮現...(恕刪)


舉這甚麼例

王建民曾雅妮有殺人嗎?




雖然躲了七天 受不了輿論壓力 才出面道歉
都知道透過議員發道歉信
信還是有律師在旁指導才完成的
頭七 是議員助理提醒要不要出面道歉之類的 才這麼做
還是要在道歉場裝作小老百姓 不知怎麼面對的態度
這一切的一切都覺得 道歉很虛偽

但我想 至少出來道歉了
而且 他們承受的壓力也非常龐大
應該已經能讓各位為人父母的多多借鏡
伯爵紅茶 wrote:
http://han...(恕刪)


看到八卦 我們就要找澄清
找到ptt的討論 看樣子是誤會?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1213410.A.9B3.html

另外 樓上的
你這樣算是抄襲回覆嗎?
詳見下面的30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924643&p=3

p.s管理員竟然說我語焉不詳

幸福很簡單 wrote:
什麼跟什麼...
那女生被強姦,換被害人家屬去強姦加害者的家人,OK嗎

濫情也別到這種地步


臺灣很多民眾就是這麼濫情
而臺灣媒體則是巴不得這天的來到

最好是學古代丟石頭定生死,或是學中東砍手砍腳
這樣大家就高興了....

ASD123456d wrote:
那1命抵4條命合理嗎?
那傷者怎麼算?


應該怎麼抵命才合理?
傷者應該怎麼算你才滿意?

給出你的心中的建議吧....

pk-king- wrote:
是要所有重大刑案的罪...(恕刪)


台灣可能流行連座法

當兵當傻了

除此之外實在不解成年人犯法還要父母下跪道歉
小孩犯錯父母也有錯~
可能父母沒教好,可能父母沒注意到他的心理不正常,可能~(太多的可能)
但再怎麼不會教小孩也不會把小孩教到去犯這樣的事~
甚至父母教小孩去做這樣的事,小孩都不一定做的出來~~
所以鄭的父母可能有沒做好的地方,但不該受到這樣的批判!!!

至於鄭要怎麼還才算合理!我也不知道~~感覺他怎麼還或被怎麼判都無法彌補!!! 唉~~~~~~~~

隨便的藍 wrote:
不出面說沒誠意神隱出...(恕刪)

+100
現在又不是古代一人犯罪 株連九族
成年人為自己行為負責
最近美國加州的槍擊案 美國與論有要他的副導演父親出來道歉認錯嗎
之前美國一堆更嚴重的校園槍擊案 有要兇手的父母親出來道歉嗎 沒有啊
真的台灣人不要再理盲了 表現出文明社會的水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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