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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槍決鄭捷能獲正義嗎?

sonynx70 wrote:
仔細的想一想,我們要的其實是4點:
1.不要讓罪犯有任何機會,再去傷害別人。
2.罪犯的存在,不能造成社會的經濟負擔。
3.罪犯必須要有悔過的機會,並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
4.刑罰必須要有嚇阻潛在犯罪者的目的。
其實要達成上面四個訴求,死刑真的不是唯一的選擇。
而且歐洲國家,也早提出拿出數據說明死刑無益降低犯罪率了,因為:
有因死刑而怕犯罪的人,也有因想死而去犯罪的人,更有巳經犯了死罪,不如再去犯更多罪的人。
說死刑能嚇阻犯罪,並沒有!是中和的,打平的。
結果聰明的台灣人,數據不在乎,只會用義和團的方式在支持死刑,不會去思考是否有死刑之外,更能有效防止犯罪的選項,此結果令人遺憾。
基本上我是支持無期徒刑,要他們做一輩子政府的免費苦工,國家重大建設就叫他們去蓋,有戰爭就叫他們去打,3個便當能搞定的苦工,非常的划算吧?
當然,頸上及身體各部位要有追縱器與方便控制的電擊癱瘓裝置。
這種方法,上面四點訴求都可以達到,我是希望網友們能認真的思考,到底什麼才是能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相信"終生做苦力,沒有任何未來",絕對比死刑一槍了絕罪犯還要來的痛苦更多,也更有嚇阻力,更可以減少政府做國家建設的成本支出。
至於人權團體若還是要無限上綱人權,那麼政府可以發行人權券,讓這些人權團體購買,人權券的收益,將用以幫所有重大受刑人的加菜金。
(只能用在加菜,這些人的往後的人生,都只有做苦工,吃飯,睡覺,排洩,教會洗禮五件事情。)
而至於為何現在一面倒的在幹譙廢死聯盟呢?
因為有些人在以幹譙廢死之名,在行批鬥在野勢力之實。
這些人,根本不care台灣有什麼公平正義,因為恐龍法官出自於他們之手。
恐龍法官多好用呀…政府在惡搞被發現,馬上叫恐龍法官弄一些離譜的判決來轉移話題。
不要中了部份不安好心人的計,這些人天下若不亂,他們便無利可圖,別成為他們的幫兇。



你的想法
在我眼裡
這種逼迫人類奴隸的行為
實質上才是根本地且完全違反"人權"


"人權"的價值為何?
請先去查看看"人權"是什麼吧!

用最不痛苦的方式
讓須與社會永久隔離的人
離開這世界
完全就是最符合人權及人道的價值

歐洲這種廢死主張
根本就是虛偽到極點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人討厭廢死團體
就是虛偽至極,跟歐洲廢死主張一樣

結論
讓人 生不如死 的"酷刑""奴隸"等方式
才是最徹底違反人權的價值
難道你看一個人痛苦不已,會讓你覺得很開心
那你該去看醫生了!

古代,公開凌遲或十字架的酷刑
不就是為了滿足人類野性的心理
這種活生生讓人生不如死的手法
在文明社會容許出現?
同理,讓受刑人做奴隸而生不如死,在文明社會容許??!


sonynx70 wrote:
仔細的想一想,我們要...國家重大建設就叫他們去蓋,有戰爭就叫他們去打(恕刪)


國家重大建設就叫他們去蓋,有戰爭就叫他們去打

你以為這麼好控制?

天真的好笑阿..

都不知道何時會突然撸人!

強姦犯套腳鐐都能再度性侵人!
死刑的目的不在遏阻犯罪,而在撫慰受害家屬
死刑廢除等於鼓勵私刑
反正私刑後也不會判死
連私刑都動不了的話
代表國家過於保護罪犯

sonynx70 wrote:
基本上我是支持無期徒刑,要他們做一輩子政府的免費苦工,國家重大建設就叫他們去蓋,有戰爭就叫他們去打,3個便當能搞定的苦工,非常的划算吧...(恕刪)


您說的義務勞動,有當過兵的男人基本上都做過了
俊志e wrote:
實在是太天真了你提出...(恕刪)



做過了嗎?何種科學儀器可以有效管理,想過了嗎?實驗過了嗎?研發過了嗎?

沒有,就預設不可行。

先進國家是先構思一套理想制度,再從法律科技及組織管理來實現這個制度

而台灣是先用感覺認定不可行,再找一堆不可行的理由,來讓自己維持原地踏步。

腦子是聽到廢死就不爽的情緒性思考,而不是在做是否有死刑之外更有效益的辦法之理性思考。



這就是我說的義和團精神之一,毫無任何科學精神可言。


狂人的特質,內心中總有股熊熊的正義大火在燃燒,

時機一到,那把續勢已久的大火將毫無理由燒向身邊無辜的人群,

不管人群是否會痛苦,不管正義是否恰當,只要他愛,想燒誰就燒誰,

事後,露出滿足的笑,因為他以為他自認的正義得到舒張,

卻沒看見聽見,地上累累的無辜者,斑斑鮮紅的血跡,家人聲聲的呼喚哀嚎,

他們哪裡錯了?

你不是瘋子,因為確定你沒瘋,你只是狂人,一個失去人性的狂人,

當你放下凶器,不再張牙舞爪時,是否在乎過你的正義帶來了多少悲傷,

原來是我太天真了,或許從頭到尾你從沒在乎過,因為你的真名叫畜生‧狂人。

sonynx70 wrote:
做過了嗎?何種科學儀器可以有效管理,想過了嗎?實驗過了嗎?研發過了嗎?
沒有,就預設不可行。
先進國家是先構思一套理想制度,再從法律科技及組織管理來實現這個制度
而台灣是先用感覺認定不可行,再找一堆不可行的理由,來讓自己維持原地踏步。
腦子是聽到廢死就不爽的情緒性思考,而不是在做是否有死刑之外更有效益的辦法之理性思考。


理論看夠多了...在還沒實施以前...死刑都應該要正常執行..
sonynx70 wrote:
仔細的想一想,我們要...(恕刪)

挪威殺人魔一審才判21年耶
而且在監獄裡打電動 過爽爽 每天吃得好睡得著
哪裡來的你說的做奴隸做苦力啊??
國情不同卻要拿別人的標準套在自己國家身上
義和團本身是在講人權團體這種
他們只記得目標 但卻沒檢視他們目標多麼可笑
槍決鄭捷能獲正義嗎? 當然不能
應該讓牠受到被害人所受到一樣的痛苦
林飛帆是誰?他講的話夠份量有水準嗎?根本不用討論這個人的言論。
我也同意網友所說的一樣

那個叫代價

那守法的人是白吃嗎?

另外他們廢死的人權團體

有人指出另一個看法

我不太會講(略)

另一個是他們只對活著人

去爭取人權

而死掉的受害者沒有人權??

別忘了社會是需要道德去約束的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

當法律也無法可管時

守法的人需守法嗎?

例如佔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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