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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一起面對,北捷事件再次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隨便說說 wrote:
http://new...(恕刪)


把死刑犯跟廢死聯盟放在一起,不但由廢死聯盟供給吃喝,而且每人發一把30公分長尖刀,可以隨意砍殺,如果廢死聯盟同意,我就支持廢死.

隨便說說 wrote:
感覺每次出現重大社會刑事案件

廢死聯盟的說詞都差不不多是:你看你看,死刑果然沒法喝止犯罪吧~
老實說聽起來有一點幸災樂禍

而且誰說死刑是為了嚇止犯罪而制定的??

殺人者判死刑就跟上完大號要擦屁股一樣只是剛好而已的動作懂嗎??
哪來這麼多大道理?...(恕刪)

鄭捷是個變態的人渣,這個社會有沒有比他更變態的?有....

廢死聯盟!專門在受害者身上灑鹽.

   
如果法律改成這樣:以鞭刑代替死刑,當死刑犯被鞭打到半條命時把他救活,然後等傷好再打到半條命....一直重複下去.....................................................那我贊成廢死刑.
aopen168 wrote:
如果法律改成這樣:以鞭刑代替死刑,當死刑犯被鞭打到半條命時把他救活,然後等傷好再打到半條命....一直重複下去.....................................................那我贊成廢死刑....(恕刪)



還有,生活所需全部自理,公家除了監禁的場所不提供任何物品(或是必須用其勞力換取)

那廢死我非常OK!
殺人犯想殺人的心理是無法矯正的

只有更血腥的懲罰殺光這些罪犯才行

你可以有愛, 但你能容忍你與你的親友活在一個隨機死亡的生活當中嗎???

有人打了疫苗還生病,疫苗不能預防疾病應該廢除,
有人戴保險套還是懷孕,保險套不能避孕應該廢除,
以下開放以此類推


記得粉思團有王清風,故利雄,馬英九..?...有錯請指正....
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嗯, 說得也沒錯啦!!

應該改成死刑犯在執行死刑之前, 每週鞭刑三天

這樣嚇阻力應該會比較夠一些
廢除死刑 最後大家就都私了
國家變成這樣 那跟民初軍閥割據有什麼兩樣?
我也要對廢死聯盟說,北捷事件再次證明沒有了死刑,會有更多預備犯罪的人出來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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