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1383 wrote:所以你的意思是農民能...(恕刪)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能找出其它合理方法,付給退休公務員退休金,那盡可以先處理18%,總不能不付退休金給退休公務員吧?至於假農民,清查完直接取消年金就是,難道還有什麼掛礙?
凸歸台灣 wrote:修法啊!這棟樓不是就...(恕刪) 你要怎麼修? 修成要有收成 改天就隨便種幾棵高麗菜.而且真農民有的也沒有在耕種了阿.農保案和18%一樣合法不和情 但處理事情要有順序 18%是外面景氣好這樣就產生了 更是誇張.現在倒順序針對農民 反彈會很大.假使這批人老農年金沒得拿也可以拿國民年金 差距只是4千元 對18%而言4千只是而已
s-cooper wrote:你要怎麼修? 修成要...(恕刪) "行政院已通過修正草案,比照勞保年金最低標準,農保年資須滿十五年才得請領老農津貼,且若老農一年內未在國內待滿一百八十三天,當年度津貼也將停發。"還有要改革18%,請快把改革方法提出來,不要邊領18%,邊罵18%。這樣永遠改革不了!
nij790 wrote:十八趴每年八百億怎麼說?那些領十八趴的還要幾十年才可消化完還要再付幾兆有官員敢公佈嗎?...(恕刪) 不如這樣取消18%,正常計算通貨膨脹率與利息讓這些退休公務人員全部一次性支領退休金政府也不敢這麼做啊(國庫會馬上破產的),對吧?所以啊,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大家各退一步給彼此轉身走出去的空間,社會才能進步,國家才有前途,全都寸步不讓的話當然永遠是個僵局聽過黑羊與白羊要過獨木橋的小故事嗎?目的是要讓兩隻羊都能過橋而不是哪隻羊先過橋不是嗎?都要爭個先後還不就都摔到河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