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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物保護團體也要上凱道...


coffee681084 wrote:
....餵食有罪?....(恕刪)


餵食是無罪的

請看這邊
不滿里長貼公告禁餵貓

重點是不要影響他人以及製造髒亂 <-- 這點很重要

流浪動物這個議題是每個國家都要面對的(不管你願不願意承認)

甘地曾說"一國家文明與否,從對待動物的方式可見"

流浪貓狗不會自己平白出現
我印象中之前費昌勇有提過數據 平均一隻流浪狗的壽命是2~3年 而絕大多數都是被棄養的

至於說什麼結紮破壞動物權利 這點是一定的

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畢竟這些貓狗就是跟人類生活在一起了 為了要取得大家生活的平衡 只好做結紮

一對生育年齡的貓若沒有絕育,到底會產生多少流浪貓?答案是7年40萬隻!

至於兔子老鼠這些 一些流浪兔團體也是在鼓吹要結紮兔子 不然很會生
老鼠則是勸要公母分開養 不然也會生到飼主崩潰
KoalaTsao wrote:
餵食是無罪的請看這邊...(恕刪)


謝謝你幫忙補充,我昨晚就打算講了。
只是偶爾來逛逛01的動保人士從來就沒看進去過。
惹得我們也是沒有任何的耐心跟他們好好講。
我都再度回應了,乾脆我就打完。

餵食:OK。
只要你會把沒吃完的飼料,廚餘,殘渣清理乾淨:就沒事。
沒清理乾淨,比如一堆所謂的愛心媽媽就是東西丟著就跑 = 隨意亂丟垃圾,根據廢棄物清理法可以開罰。
當然,這不拘限餵食流浪貓狗。有人飼養的貓狗在外面餵食沒有清理乾淨一樣同罰則。
再來就是排泄了。有誰餵完還等他拉完清理完在走?
一樣,沒清理跟上面沒清理沒吃完的飼料,廚餘,殘渣可根據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有得請出聲,這樣的表率我們要請媒體去採訪讚揚一番。
沒有的請自己摸著良心,你是不是正在製造髒亂在影響他人。
餵食流浪動物滿足的是不是指有你自己的同情心!?
自己想想!如果從餵養,清理,排泄都處理的好,你怎會惹人怨?

文末再一次的讚揚莉丰會館。這才是表率。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visually wrote:
蝦毀啦~反濫捕、要結...(恕刪)


就說現在出現了抗議經濟學,只要小販跟著抗議人潮就有錢賺,管他們抗議什麼碗糕!!

乂安安乂 wrote:
不棄養可以,但真的不想養,生活禿然養不起 要怎麼做
總不能不准不養
結婚都可以離婚了
不養要怎麼辦,不要跟我說送人,離婚我不用幫我老婆找老公的


是把寵物當老公還是當小孩?

養寵物是人類照顧他還是他照顧人類?

假如每個養寵物的人都有很高的道德標準

路上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流浪貓狗

生了一個小孩後會因為生活不如意而棄養他嗎?

小孩養到三歲不可愛了...就不養了嗎?

如果養寵物沒有決心養到牠離開人間

那就不要去養寵物

再來找一些理由來棄養牠

visually wrote:
蝦毀啦~反濫捕、要結...(恕刪)


這次最正當

我支持

0924423 wrote:
這次最正當我支持...(恕刪)


這次是貓狗人共和國主辦的,
這團體該怎樣說好呢....
嗯...
不予置評.
與其說是有心人操作,不如說看起來像是有心人想要加入,其實加入進去是好是壞還很難說.

貓狗保的遊行也不是第一次了,場面有大有小,其核心理念我個人的解析是以街頭運動給予立法者壓力,達成其在法律上的勝利,為了達成其目的使用各種的話術也在所不惜,可以參考動保沒說的事(100000082流浪狗調查報告)

愛動物不是錯,單純愛貓狗也是個人的自由,可是支持這項活動的人你知道這個所謂的台灣動保法修法聯盟執行長黃泰山講的話,問題很多嗎?五月二日的新聞贏回流浪動物生命 動團510上凱道黃泰山指出,根據監察院調查,平均捕犬員每抓1000隻流浪貓狗,只有18隻有咬人紀錄;這種濫捕方式沒辦法保護動物,無法保護民眾,也導致收容所爆滿,並有七成動物死亡的悲劇。實際上監察院的數據卻是"
3、
犬隻(含:流浪犬)管理不良,威脅人身安全:
(1)最近 3 年(統計至 99 年 4 月)犬隻咬傷民眾
案件數達 775 件。
(2)中華郵政公司最近 3 年(統計至 99 年 9 月)
郵差遭犬隻攻擊 2519 次,民營強訊郵通股份
有限公司最近 3 年郵差遭犬隻攻擊 7800 次。
(3)92 年 4 月,七股鄉陳姓婦人於曾文溪河灘地遭
流浪犬咬斷動脈致死。
(4)99 年 9 月 20 日,北部某校園女童,遭 6 犬攻
擊咬爛耳朵。
(5)99 年 9 月 26 日,花壇鄉女高中生倒垃圾遭犬
隻咬傷,腿部裂開 13 公分。


--
補充一點,通常這種話題都會忽略農委會這主管機關的說法"農委會:理解動保人士訴求 但修法方嚮應廣徵各方意見審慎考量",農委會表示,理解動保人士的想法,但流浪動物管理的公共政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並非只跟關心動保議題的人有關,且法律修正後為全民所一體適用,實應審慎衡量實務執行的可行性。
我覺得 "強迫立法" 這個出發點我就不認同了

就算是以愛心為前提 ...一個國家的立法根據 不能只考慮 站到街頭 大聲抗議的團體

必須把 沒有出來街頭抗議的民眾意見也納入...

要不然 不管什麼法條 只要站出來抗議就好了....何必要什麼專家學者來進行審核?


我自己本身很愛貓狗 我家裡面也養了1隻貓!! 6隻老鼠!! 我兄弟家裡面也都養了狗

我看到可憐無助被人棄養的狗我會心痛!!

但是我看到滿街的狗大便 還有晚上睡覺的時候 一群野狗在外面給我開會討論事情 我會不爽

動物的權利需要保護 那麼居民的權利呢?

誰來保護 居民不被野狗攻擊( 我之前也曾一腳踹飛 跑過來攻擊我的野狗...)誰來保護民眾不被

流浪動物給傷害( 3年前 我太太因為騎機車被突然竄出來的貓給嚇到 摔車導致左小腿粉碎性骨折

從此他從愛護動物人士 變成厭惡動物!! 甚至遷怒我家的貓)......

我覺得 帶著悲痛的心撲殺......把這些果報 迴相給遺棄動物的人..至少讓這些被撲殺的動物

死前知道 到底是誰害它們的....
上就給牠們上唄

只要不衝突

集會遊行本就是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但故意挑釁就是不對

所以建議政府可讓替代役男駐守週邊

那些不是警察

公投盟你沒折了吧?
1. 領養代替購買:
結果自己卻養名犬,然後說自已養的名犬是領養來的,
去看看收容所,有名犬等著被領養,還是一大群米克斯沒人要,
名犬棄養率高,還是米克斯棄養率高 ?
名犬要花錢買,還是米克斯要花錢買 ?

2.晶片植入
個人養的要植入晶片,
流浪的,收容所中,愛心養一大群的,中途收留,養殖場,買賣寵物卻不要求植入晶片,
用比例原則看,會闖禍出問題,會被棄養,會傳染疾病,被虐待的,
那種比較高 ? 那種優先性較高
股市大戶管不了,找個體散戶開刀最快最容易,

3 只有狗要植晶片
貓,鸚鵡,兔子,蜥蜴之類的稀有動物要不要植入晶片 ?
這些不是寵物嗎 ?
另外侯硐的貓要不要全部植入晶片 ?

4 結紮
個人養1-2隻
流浪的,餵食的,愛心養一大群,中途收留的,
那種更容易再雜交繁殖 ?
再加上愛心餵食與禁止捕抓,
那種衍生性問題多,需要處裡的優先順序高,

5 棄養
台灣人愛面子,愛養名犬,
流浪狗中名犬多,還是米克斯多 ?
這些流浪狗中被棄養的多,還是自行繁殖的多 ?

6 .....

要解決問題可以,但請整體規劃,然後逐步實施,
而不是只想解決自己看到的局部,,卻要全體配合買單,
這樣連被保護的動物也不一定會高興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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