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1012 wrote:這樣問大家好了,行政院同意逐條審(奇怪,這是立法權吧),如果真的審到有問題的條約需要修改,那接下來該怎麼處理?是否得退回服貿協議?如果是這樣,那江院長不同意退回,是有把握每條都會經立法院過關嗎?(恕刪) 條約是不能修改的,但可以附加條件,或限制條件
旋風用心棒 wrote:條約是不能修改的,但可以附加條件,或限制條件...(恕刪) 聽到江宜樺院長說,如果任一條需修正就需要重啟談判,他非常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狀況發生。很好奇,去年六月簽署合條約時怎麼"這麼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