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才是實際經營者並"代表公司"全權處裡該合約事宜(這點你的故事中敢提嗎?)
簽回來你有意見可以藉董事會討論否決
可是呢...董事會又不是都贊成你
所以沒掌權的你開始找藉口
利用一些簡化設計過例子來比喻
訴求某些人不愛思考人云亦云特性進行洗腦要求讚
用一些正當性來掩飾
故意挑其中幾條通過幾條又不過
要讓其合約自然破局達到妨礙實際經營者的實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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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簡化不敢明說不是怕人不懂
是因為怕攤開來說明白有人就知情了
所以只能學媒體將他人都當成傻瓜用一些招數控制走向
不說別人應該知道的
只說你想說的
這也是你這邊詬病對方的一點
但就旁人看來現在這點你也正在用
龜跟鱉立場對調而已
只是人家如此是其來有至師出有名
而你...因為自認立場正確就應該當然了
個人介意的不是站在何立場用此手段洗腦
討厭的點是一些人將別人都當成呆子
用一些簡易設計過話術手法重複使用
一點都不實際接觸問題核心與重點
都只是在表面"演戲"進行"宣傳"
這是從根本就否決他人智商沒有明事理可能
是瞧不起別人也汙辱自己程度何深淺
拎北買了butterfly,拎北就是HTC的老闆,
你上至王小姐下至櫃臺小姐,每個都要聽我的。
大言炎炎 wrote:
他就出了一點點錢,大概有一點點一點點超小一點點股份
平常就裝的跟公司老闆一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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