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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做的是捉逃稅,而不是加稅!

當民眾發現任何公司或個人有逃漏稅情事時,請詳細敘述被檢舉人之姓名、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請敘明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及其違章漏稅之情節及事實並提供可供偵察及調查之文件或資料與線索(或違章證物)等,以真實姓名及確實住址,用書面、電話或言詞方式,向所轄之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提出檢舉(匿名或未具真實姓名、地址或經查明身分不實者,除檢舉內容具體,否則稽徵機關將不予處理),國稅局等稽徵機關為了便利民眾檢舉逃漏稅,均設有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民眾可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03條規定,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舉發人;惟民眾常誤解,其所舉發之公司、商號應逃漏巨額稅捐,為何只領取到少數檢舉獎金,似與事實不符?原因在於民眾向所轄稽徵機關舉發商家逃漏稅時,未能提供完整違章事證及明確可供偵察及調查之資料與線索,舉例來說,例民眾於某商店購買1顆7元的茶葉蛋,經多次索取發票,店家拒不給予,遂向國稅局電話檢舉,經國稅局查獲店家因漏開發票而逃漏大額稅捐,惟因民眾所提供之事證僅為店家漏開7元發票1張,而稽徵機關核發之獎金係以舉發金額比例核算,金額當然也與想像有所出入了。

該局最後強調,前項告發或檢舉獎金,必須於稽徵機關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依規定才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若有民眾遲未收到稽徵機關通知領取檢舉獎金,可能是納稅義務人尚未繳納罰鍰,而非稽徵機關作業的疏漏。
不加稅 公務員薪水大概快發不出來了吧

TET wrote:
什麼叫無能?,那你定義一下吧...(恕刪)


台灣2013年稅收高達1.83兆, 打破2012年所創1.79兆的歷史紀錄 ~

http://web02.mof.gov.tw/njswww/WebProxy.aspx?sys=100&funid=defjspf2




難怪媒體及背後財團這麼痛恨這個政府呀 ~~~
捉的到嗎? 幹抓嗎? 政府敢對大企業下手嗎

mgn1210 wrote:
腦殘政客在經濟空轉數...(恕刪)

piwu0531 wrote:
台灣2013年稅收高達1.83兆, 打破2012年所創1.79兆的歷史紀錄 ~

http://web02.mof.gov.tw/njswww/WebProxy.aspx?sys=100&funid=defjspf2



這正好告訴我們不是政府收不到稅或稅收沒有增加
而是現在政府太會花錢...稅多收了還是不夠花

mgn1210 wrote:
腦殘政客在經濟空轉數...(恕刪)


報上說的和你講的似乎不一樣

1.報上說 年收入1000萬以下的減稅. 受入1000萬的富人才加稅
2.股利的扣抵率減半
3.銀行收5%稅


怎麼看
都是有錢人加稅
大部分嶺薪水的都減稅 但股利可能多扣點稅

這有什麼不對嗎?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怎麼看
都是有錢人加稅
大部分嶺薪水的都減稅 但股利可能多扣點稅


對長期投資股票與打算用股利作為額外收入或退休金的上班族來說
也是有可能原先股利可抵扣的金額要高過薪水減稅的部份.....
說真的,這幾年已經補很多漏洞起來了,

這次增稅我是樂觀其成,希望不會又被那些立委亂搞掉。

brn15423 wrote:
公務員本來就只會在電腦前加加減減,
要他去街頭抓漏稅怎麼可能.


你是沒在看報紙電視的嗎? 電視三不五時就會報導某些名店被國稅要求開發票~

這些生意好的老闆被要求繳稅都還心不甘情不願的~

你要那些生意差的小攤販開發票繳稅???? 某黨肯定大作文章,猛批政府欺壓窮苦台灣人!

君不見之前有警察開老阿媽攤罰單,被記者說成怎樣???

在電腦前憑空想像好像專家,實際你去做就知困難重重~ 有些事公務員只好睜一支眼閉一支眼!

就像很多不良少年的父母,真的都沒在管教小孩?? 畢竟很多事,管也沒用~



減稅罵圖利

加稅也罵圖利

不管怎麼作都可以找到點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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