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如果他供出是某長官交待的,他是不是就鐵定100% 凌虐部屬致死罪? 至少可證明被長官脅迫可以減刑他要拚業務過失致死以洪仲丘長達三天身體不適,還不斷求救,我看要講成過失不是故意,很難
Nuke worker wrote:如果他供出是某長官交...(恕刪) 要看有沒有"一定要致死"的犯意..且要舉證,雖然洪下士真的上天堂了但"凌虐"的犯意是一定有的..所以大家現在兜不攏有的說是,制度程序殺人前因後果,共犯結構,上司不察縱容下屬,結怨報復....這劇本很難"清"有的說就是陳下士殺人,很單純!就算陳下士說:是的,長官要我弄死他..但長官說:我只說要弄他,不是弄死他啊!這就有的"揮"了不好理解阿!
Nuke worker wrote:如果他供出是某長官交...(恕刪) 其實我認為他是準備扛罪了,行使緘默權最後就是由法官判,大家認為軍事法院會怎麼判?或許已經有了默契,別亂咬就輕判個業務致死罪,念其無前科且有悔意,說不定還能緩刑...亂咬即使拖長官下水,還是能判個預謀殺人,那可是重罪所以行使緘默權是高招,如果被軍事法院耍了判決不利,還有機會在上訴時招供啊
richardlu789 wrote:其實我認為他是準備扛罪了,行使緘默權最後就是由法官判,大家認為軍事法院會怎麼判?或許已經有了默契,別亂咬就輕判個業務致死罪,念其無前科且有悔意,說不定還能緩刑...亂咬即使拖長官下水,還是能判個預謀殺人,那可是重罪所以行使緘默權是高招,如果被軍事法院耍了判決不利,還有機會在上訴時招供啊 另一招就是宣稱自己是被脅迫的...
行使緘默就是沒反對. 我覺得他被上頭洗腦了..到時候,法官要是真的判了, 他被關進去之後,那些上頭承諾的,包證一件都不會兌現...若是自己真的吃下來,那才是當不完的兵...他應轉污點證人..不過,軍檢決對不同意..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