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他嗎的畜生法官.有沒有人性阿.這男童的父母親還要繳稅給它飯吃幫它出健保耶...贛.我也不爽繳啦.一群沒人性的畜生..這位法官你是人嗎.就是這麼多的王八法官才會有這些畜生惡鬼出現在人間..這個男童的死怎麼可以不怪法官呢.就是這些爛法官不判死才會害這小男童枉死的.不敢判重的法官都是人間惡魔製造機阿.kopin0720 wrote:相信他關進去以後一定日子過的比在外面還好餐餐四菜一湯.看病健保費全民買單最好不要什麼滿12年表現良好假釋出獄之類的不然他一定會再殺一個,再進去關這一個男童之死,可以不怪法官但是他殺的下一個人,法官就是共犯
andy2000a wrote:學童遭割喉案 兇嫌判...(恕刪) 有教化的"可能",這句話要怎麼用都可以,這是未來的事情,誰能料到會不會發生。一堆理由都是法官的自由心證。我想最大的理由應該來自兩公約==>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例外條件1.犯情節最重大之罪2.殘害人群罪: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之團體,什麼叫做"最重大"根本無法定義,所以由2來補充。只有犯了殘害人群罪才能判死刑。敝人扭曲的見解:該不會是因為三人成群,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殺三個人才會判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