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wu0531 wrote:呵呵 !以後軍中做十...(恕刪) 今天你可以做100下...不見得你明天也可以做100下...你的身體不是天天都健康沒有狀況...體能也要身體狀況配合...修修你的嘴吧!
石梯有夢 wrote:1.造成志願役與義務役對立...(恕刪) 3年前的郭景盛記得否?天天抱11槍惡整逼死兵!前中尉跑了前陸軍中尉排長郭景志,三年前(註:民國99年)因上兵蘇詠盛出列時沒答「有!」及敬禮,命令他天天抱著11把木槍出操、揹65式步槍掃廁所,甚至嗆:「我要玩死你!」,害他產生急性壓力問題,跳樓身亡,地院昨天判郭景志須賠償318萬元,但是他去年就已經落跑被通緝當中,連7年兩個月的徒刑都還沒服,連存款也在落跑前領光光。該志願役軍官郭某的惡劣程度不下於洪員的涉案人等,怎麼沒鬧到這麼大?當時你怎麼沒說會造成志願役與義務役對立?洪員案民眾反彈這麼大,不就是因民怨積累?軍方若願誠懇地道歉、懲兇、賠償,並藉此掃除一些軍中的黑暗腐敗之處,才是重新贏回百姓尊敬和信任之途;責任追究和自省還沒到位,一些黨工黨棍、正在營或已退役的志願役軍士官在網路上消毒者有之,消費甚至嘲弄冤死者及家屬亦有之,你們這些人才是火上加油吧。
rexjian wrote:3年前的郭景盛記得否...(恕刪) 你舉得例子,是該官直接不當操練與本案並無法相提並論紹興師爺 wrote:光是裝備檢查就不可能...(恕刪) 唉,就說動嘴的是高司單位,倒楣的是基層這個現像不只是軍中...............
國軍會做好本分?以前裝備保養,志願役士官的直接跑到車上睡覺,剩下就是我們要保養,而且還不是我的業務,被凹去幫他保養,他們晚上在連上打電動,不然就是在吃消夜,玩到很晚才睡,隔天全都嗎,跑到維修的地方去補眠,養那些米蟲還給她們大把的退休金要做什?還沒算玩兵的事情,一大堆問題哩.
石梯有夢 wrote:你舉得例子,是該官直接不當操練與本案並無法相提並論...(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蘇詠盛被逼死案只是單純的志願役軍官郭景志不當操練;而洪仲丘案則是禁閉室違法不當虐兵(氣溫逾危險指數還違規強令重度體訓)、加上管理幹部違法不當懲處(依規定應記申誡卻強送禁閉),所以洪案的涉案人等更廣也更惡劣?信仔888 wrote:真懷疑你有沒當過兵,,...(恕刪) 有版友挖出樓主根本是志願役尉官退伍
石梯有夢 wrote:試問若一個士兵因公出差,結果路上被車子撞死了那誰的責任最大?是派他出去的長官?還是開車的人? 一個是故意整人一個是非故意怎麼能比? 你這個例子不好如果你今天能反駁那份"加速"的體檢報告提出任何證據證明你是"非有意"特地提前在退伍前整人又或者解釋明明報告已經寫了他不適合關但你還是堅持關那我就覺得你不需要負責需要負責的只有禁閉室的人員但問題是你行嗎? 不行嘛,因為你根本就是故意要玩他呀!你違反了規定,你如何卸責?這樣說你接受嗎?
rexjian wrote:所以你的意思是蘇詠盛被逼死案只是單純的志願役軍官郭景志不當操練;...(恕刪) 那個中尉直接動手惡整蘇員,而且是大庭廣眾下重度操練未經程序,當然是罪有應得但洪案並不能跟該案相提是洪案是有經過程序的(目前查出程序違法或引用錯誤法條)但那個與洪員致死並無直接關係洪員的直接致死原因是禁閉室管教不當吧至於我是志願役中尉退伍的,並不需要你來挖好嗎我從沒否認,我只照我的認知來講述部隊的經驗我只能說我在部隊時也遇過不好的遭遇,自已要會求生存再次提醒,洪案為什麼會激起這麼大的反彈不就是因為程序不正義嗎但看看絕大多數人的發言,不也是贊成用不正義的程序來對待那些軍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