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旅者 wrote:
而且忙到沒時間盯著小...(恕刪)
不能憑這個影片就斷言家長沒注意,把小朋友丟著,有時候一個低頭不注意,
或者剛好接到電話、坐在死角等等,事情發生是一瞬間的,不確定的事情,能當場隨便
誣賴他人嗎?你那隻眼睛看到家長在幹什麼了嗎?憑什麼論斷人家沒在照顧小孩。
希望小太陽 wrote:
....有時候一個低頭不注意,或者剛好接到電話、坐在死角等等...(恕刪)
希望小太陽 wrote:
不能憑這個影片就斷言家長沒注意,把小朋友丟著,有時候一個低頭不注意,
或者剛好接到電話、坐在死角等等,事情發生是一瞬間的,不確定的事情,能當場隨便
誣賴他人嗎?你那隻眼睛看到家長在幹什麼了嗎?憑什麼論斷人家沒在照顧小孩。
aahomeboy wrote:
^^^^^^^^^^...(恕刪)
127旅者 wrote:
既然是一瞬間就發生的...(恕刪)
希望小太陽 wrote:
你們到底有沒有小孩,還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速食店不用負責任嗎?
希望小太陽 wrote:
上頭明明規定110公分以下兒童使用,為什麼沒人制止,你們真的看影片了嗎?那位國小生玩很久了,就是沒工作人員上去規勸
希望小太陽 wrote:
我也帶小孩去過,大小孩在橫衝直撞,我也會怕我的小孩受傷,變成自己要去提醒家長,有時候也會遭到白眼和爭吵,這是我的責任嗎?
希望小太陽 wrote:
你要賺我的錢,起碼要給一個安全的環境吧,去過一些較完備的親子餐廳,遊戲室都有工作人員看著,速食店設一個遊戲室在那裏,把自己的荷包賺飽飽,省人力,省成本,卻不願加強這地方的管理,難道沒有錯嗎?
希望小太陽 wrote:
所以家長不可以......一個低頭不注意?被死小孩橫衝直撞弄到骨折算他活該倒楣?
所以業者可以......撇清責任?不需管理遊戲室,反正告示已經貼了,就算大人進去玩,
你家小孩被壓死,也不關他們的事?
速食店只有正職員工嗎?每20分,每半個小時,或是積極點每10分派人上去管理一下,
會很難嗎?新聞也說,國小生玩很久了,是怎樣,管理等於"分分秒秒都注意------專人伺候"一樣嗎?
這種事要是發生在美國,速食店早就被告到翻掉,難怪食品業者在台灣可以這麼囂張,
什麼都有人挺,真是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