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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提酒駕下修為0.25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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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fornia...(恕刪)


今天阿里山又發生酒駕車禍, 造成三死, 你說酒駕的人該不該殺!!
cman4434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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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fornia...(恕刪)



今天阿里山又發生酒駕車禍, 造成三死, 你說酒駕的人該不該殺!!...(恕刪)


酒駕者沒資格當人啦!怎不自己撞死就算了還連累無辜!?

cman4434 wrote:
今天阿里山又發生酒駕...(恕刪)


因父親去世的原因,我為了照顧母親,搬回台灣半年多了。但是為台灣的一些法律,深感心痛。

酒駕,為什麼總是一堆理由,一堆"what if",為什麼總是讓政府無法修法?到底問題在那?是那些立委做的梗?

汽車安全椅,政府立法保護小孩,為什麼民眾反抗?

美國德州六歲下,加州八歲下都必須座安全椅,座後座,今天阿公抱著二歲的小孩,車禍時,小孩飛了出去,真是一個慘劇,希望國民自己為了自已的小孩,能夠自己保護自己的家人及小孩,將小孩放入安全椅內。
用大神查了一下..日本的標準也是0.15
日本人喜歡下班後,小酌一下,居酒屋很多
但還是照樣用這樣標準,除了刑責重
甚至連坐法,賣酒都有事

只是這套標表用在台灣身上,大概又有人要叫了
這就是台灣和日本人差別嗎?連這都要輸人

酒後開機就先官兩天了 還在那編修刑事訴訟法

疊床架屋 就是中華民國官僚最厲害的事情
realeric wrote:
酒後開機就先官兩天了...(恕刪)


我是覺得請鄉民們自告奮勇守在測酒駕的警察旁,只要酒駕就直接拖到路邊打比較快!!..鄉民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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