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eophotography wrote:
那有個牌子叫CELI...(恕刪)
可惜在台灣被認為brand辨識性不足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那有個牌子叫CELINE的那不就去死了 千千萬萬人叫這個菜市名
能在國際時尚圈揚名立萬 被美國總統夫人寵幸兩次 "WU"這個字就很具代表性了(恕刪)
pili910324 wrote:
剛剛看到了"吳季剛M...(恕刪)
4.6.1 姓氏
姓氏使用於商品或服務,通常只是用以表示業主的姓氏,而非作為來源的標識,在競爭同業使用相同的姓氏時,相關消費者即無法藉由姓氏識別來源,且從競爭的角度觀之,相同姓氏的競爭同業不論其進入市場的時間先後,均有自由使用自己姓氏的需要。故原則上,申請人以姓氏作為商標,不具識別性,應證明取得後天識別性,始得註冊。姓氏結合「氏」、「家」、「記」等文字,仍不脫離姓氏的含義,與單純的姓氏無異,適用相同的識別性判斷原則。若姓氏結合其他文字後,已脫離單純姓氏的意義,則得核准註冊。
核駁案例:
「羅氏」使用於飲食店,為單純之姓氏,不具識別性。
「翡翠張」使用於翡翠、寶石、玉石、珠寶飾品商品,主要意涵仍為姓氏,故不具識別性。
「周氏泡菜」使用於泡菜商品,未脫離單純指示姓氏的意涵,故不具識別性。
核准案例:
「鬍鬚張」使用於速食店、餐廳服務。「張」雖為姓氏,但「鬍鬚張」給人的印象為長了大鬍子的張先生,已脫離單純姓氏的意象,具有識別性。
「黑面蔡」使用於各種果汁、楊桃汁商品。「蔡」雖為姓氏,但「黑面蔡」給人的印象為膚色黑的蔡姓人士,已脫離單純姓氏的意象,具有識別性。
4.8.3 稱謂與姓氏結合
稱謂與姓氏的結合,主要含義仍是姓氏,其識別性應依照姓氏(本基準4.6.1)的標準來審查。
核駁案例:
「許醫師」使用於中藥、西藥、醫用營養品商品,許為姓氏,結合醫師後仍不脫離姓氏的意涵,故不具識別性。
jaywang4 wrote:
不過,我想他們把這件事鬧上頭版應該也不是為了商標不過這件事,本來根本沒人知道的牌子,這下就全台皆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