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
小女孩已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但因貨車擋住視線以致未發現重機(重機可能也被貨車擋住視線),以致發生擦撞
責失:
1小女孩違規過馬路
2.重機違規行駛路肩機車道
3.重機行駛至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前方又是紅燈)
分析:
本案肇事主因在重機,因重機違規超車行駛路肩(未依規定排在貨車後之汽車道上),且行駛至已是紅燈之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以致肇事,小女孩雖也違規過馬路,但非肇事主因,因她已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此一條件下,即便小女孩在沒有違規路段過馬路,同樣會發生此一事故.因此事故主因在重機違規上.非一般違規過馬路以致機車反應不及之案件.
SAAB9000AERO
hancc wrote:
1小女孩違規過馬路
2.重機違規行駛路肩機車道
3.重機行駛至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前方又是紅燈)
1. 小朋友過馬路的地方是雙黃線
往前有一個缺口(7-11)可以走,再往前約70m有斑馬線,偏偏選了雙黃線
2. 是的,重機不能行駛白線外側
如果是普通白牌速克達呢?會是主要肇因嗎?
您有看過警察開速克達行駛路肩罰單嗎?
3. 那裡不是交岔路口,
但重機騎士自己說時速約50~60(蘋果)
巿區道路速限50,所以超速應該是有的
推測:行人違規70%,機車超速30%
但是,
行人骨折,可以告刑事
機車摔壞,只能走民事
騎士一開始就輸了
補上兩腳,只是輸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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