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三月之約如期兌現~那就路跑快辦一辦吧,跑吧,跑斷腿吧,不准停這種案子不會就打甲等考績領獎金吧,年終不會又可以多領好幾個月我怎麼覺得廉政署的人領錢好像貪汙啊台灣應該要改革,廉政署沒有月薪制,看抓到多少貪污的金額,可以抽五成當獎金那麼應該不用辦路跑或是百姓盯,我看自己就先跑斷腿抓貪汙了像現在一點尊嚴的一直領錢都不會不好意思,那跟貪汙有啥兩樣咧~只是沒有一槍斃命的條件可以處理而以
cucubird wrote:靠....這......算大案喔...還有監理站驗車收紅包嘞一般要用紅包打點的...1.殯儀館2.監理所3.海關4.建管機關全台灣掃一遍...可以抓一票............(恕刪) 5.消防單位 (檢查消防)6.警察局管區(八大行業要打點的紅包)7.學校校長以及各公務單位採購主管包括國防採購等8.國營事業弊案9.10...太多了!!所以補充不完廉政署加加油吧!
這次廉政署辦了一個範圍「多達十二人」的大案,所以聖人院不甘人後,也馬上要求教育部針對基測零分的學生背景展開調查,搞不好可以弄出更加驚天地、泣鬼神的大案子~~~~這是兩個大家以前不知道在幹什麼事的單位良性的競爭,大家拭目以待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