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會員 wrote:赴警局借錢陳姓男子(三十三歲)從事房仲業十多年,收入也隨房市起伏,最好時曾月入八十四萬元,還開了間房仲公司,後因經營不善倒閉,轉入住商不動產工作,但從去年九月至上月底,一整年只成交兩筆,僅十一萬元佣金入袋,他吃老本又靠同事資助苦撐,本周日辭去房仲工作,想找固定收入工作養家,但口袋空空,才硬著頭皮到警局借錢。 同行競爭太激烈了.,從我家轉走出大馬路就有三家房仲業,比這條路的機車行還多........餅只有一塊,一大票人搶著吃,到最後只能分到餅渣......
那個...警察借錢了吧???當事人以前怎樣賺錢,中間怎樣跌落的先不管,能為了3個小孩與老婆先拉下面子去借錢值得同情與鼓勵....我實在不想在新聞看到有人因此餓死或燒炭自殺....先找個固定薪工作填飽肚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