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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為小女孩 感到痛心!!

這麼小就被害成孤兒!!




另說, 酒還是不要多喝!!
不要以為坐計程車就沒事!

我有一親戚
參加宴席, 喝了酒 坐計程車回家
洗完澡 上床睡了!

結果隔天早上在急診室找到他
凌晨 3,4點竟然開車出門, 撞了別人!

連他自己都不曉得有開車出門這件事!

千萬不要鐵齒, 說喝酒沒事!
悲劇...
看了好難過
台灣酒駕真的罰太輕了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被撞死的人人權在哪?
跑攤時那些民代委員們喝得更兇~~

助理群也是~~但是也都是.........恩~~~~~你懂我懂~鴿子不懂
看到這篇真的很想罵髒話
有沒有人把這個大學生人肉出來阿
其實問題出在選民身上,
立委的水準低又不認真審法案這些問題,
我們早就都知道了,但到了選舉時大都還是憑顏色去選,
沒有人真正在乎那些立委過去的立法績效,
讓立委養成重視作秀勝於認真審法案的習慣,
結果惡性循環,變成全國人民的共業,
今天發生這件酒駕事件,大家一起在這裡指責,
但過沒幾天大概又會被其他新聞轉移了注意力,
只能盼望有天真的大家都會覺醒,真正選出優良的立委,
事情才有好轉的機會。
PS:但我想應該不可能會有這種事。
別傻了,
你以為立委都不喝酒啊?
那些立委也是常常酒駕的。

dc1132 wrote:
結果隔天早上在急診室找到他
凌晨 3,4點竟然開車出門, 撞了別人!

連他自己都不曉得有開車出門這件事!...(恕刪)


為什麼我覺得這是推卸?我不喝酒,可是我朋友都說爛醉時還時有意識的,真的醉到沒有意識應該就趴下了吧,還能出門開車?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不管法律在怎麼判,就算是死刑或是鞭刑等等
永遠都有一群自以為是救世主的在維護所謂的雜碎人權
幫死刑犯伸張正義,要求廢除死刑等等
它們為何不幫被害者發聲呢?
被判死刑的是人,那死者算什麼?

台灣民主環境下造就越來越多對於是非混淆無辨知能力的人
哀~~~~
姓葉一家子怎到現在都還沒被起底

背景有硬到這樣嗎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我們在修酒駕重責法條
1.致死者----蓄意殺人 15年以上 並賠對方5千萬
2.致重傷者--重傷害 7年以上 15年以下 並賠對方3千萬另賠往後醫療費
3.致傷者----傷害 3年以上 7年以下 並賠對方1千萬另賠往後醫療費
4.酒後駕車者 1年 累犯一次加一年 並罰1百萬 累犯者 一次加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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