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cheetah wrote:
還國賠哩?
國賠是全...(恕刪)
中肯~~~~~~
大推~~~~
不管是王家還是這些贊成戶 房子隨便賣一下
都是多數納稅義務人N年的收入了~~
set4245 wrote:
文林苑都更案延燒 贊...(恕刪)
aa132600 wrote: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沒錯
但是當法律會傷害無辜的人時那時候呢??
如果我是王家我也不相信台灣政府說要拆我的房子就能拆
這是因為大家相信台灣是公平民主法治的國家
強拆別人的房子已經明顯違憲了...(恕刪)
flycode wrote:
若讓王家稱心如意,其他戶自行都更,把王家排除,
王家袋地因拿不到新建照,又不參加都更,王家的地就必須等到幾十年甚至百年後的都更才可能解套,
當王家舊透天厝爛到不能住,和下次都更之前,王家的地只能拿來種菜,要不然就是違建。
或就老天保佑一下王家,讓王家門前的淡水高架捷運因地震還是怎樣而拆除/改線,
這樣,王家前面的地變成馬路,王家袋地就解套了!
現在王家參與都更,有5戶+5車位,
但若讓王家稱心如意不參與都更,維持既有的袋地,未來那市價1億元的地就只能拿來種菜!
所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也保護不懂法律的人,
法律還保護不懂法律的人在被法律保護之後,照樣有唉唉叫的權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