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運站或火車站長常看到滑手機滑到撞到人或是滑到都快要盡付費區還不知道,這種行人不該罰嗎?另外法規上也該修改一下,不是只罰錢,低頭族條款應該新增:因而發生事故或累犯者,將禁止使用行動通訊設備!將資料送到NCC後,永久不得申辦電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