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都更真的要為釘子戶犧牲嗎?

拆了建新大樓可以促進都市發展
也是啦,看那精美的玻璃圓環,再怎樣都比以前的雜亂破舊樣好看多了

SongLin4756 wrote:
有時 就算不為了錢 ...(恕刪)


地沒買完就可以賣預售屋,
是不是我可以說你家我要都更,
就開始賣預售屋,不搬你就是釘子戶。

這種行為合理嗎?
如果我家有三戶,就可以把隔壁兩戶劃進來一起都更
而且不需要徵求他們同意?

說實在的,我很難想像台灣竟然有這種法律
有趣了...既然建商沒有把那家人的事情搞定

既然執意要把那塊地那進去 但是都還未談妥

為啥先把建地上的房子給拆了

害的其他住戶要先租屋 ,再來用 多數決 這招趕人

這不就擺明有後台 一定有手段讓你搬走嗎 (趕鴨子上架 先斬後奏 @@)

總統府也好幾十年, 式樣老舊該淘汰了, 先拆一拆吧...
(不知道多少人會贊成?)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不是投資的問題
原本有天有地, 開車回家直接車子停門口, 房子愛怎樣改就怎樣改, 也可以當店面做生意

現在回家要繞坡道停地下停車場, 走段路坐電梯才能回家, 還要繳管理費, 不是樓上吵你就是樓下投訴你吵他

政府有何權利決定人民的生活方式?
郝龍斌2006年以692,085票,53.81%得票率當選第十三屆臺北市長。
2010年以797,865票,得票率55.65%,連任第十四屆臺北市長。

有民意為依歸,怎樣亂搞也沒關係的。
建商未取得土地產權先賣預售屋?
建商為經過王家人同意 依都更法規先把王家的土地賣掉?
這樣的手段是為了市容? 文化?
我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就可以當強盜?
蓋的好的房子 再久都能屹立不搖 這不是年限的問題
市容的問題可以商量可以補貼輔導 不然全都拆掉好了 幹嘛還拉皮
甚至王家透天厝根本不再面向道路的那一側
也沒有加蓋.....

我的合法財產為什麼要配合建商的利益拆掉? 看來都更法勝於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的自由)

我們的憲法乾脆廢掉算了!只是好看用的!

為什麼土地房屋徵收鬧那麼大的!都是某個顏色執政的縣市?????

大力鼠 wrote:
郝龍斌2006年以692,085票,53.81%得票率當選第十三屆台北市長。
2010年以797,865票,得票率55.65%,連任第十四屆台北市長。

有民意為依歸,怎樣亂搞也沒關係的。(恕刪)



+1

自己選出來的
沒有甚麼好抱怨
好好 enjoy吧....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