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對於檢察官選擇不起...(恕刪)性侵案是公訴罪,證人不提供資料,檢察官難道沒有公權力,可以強制證人提供相關證物嗎?檢察官可以說,因為【證據不足】,所以我決定不起訴,但是,檢察官不該說,因為他們曾經交往過,所以我覺得不是性侵案,決定不起訴,畢竟判決有是否是性侵是法官的權責。 檢察官可以強制證人提供相關證物, 但他們沒這樣做,你可能誤會檢察官了:檢察官是寫 "亦堪認陳O星與林女為性交行為時,當下是否確有違背林女之性自主意願,尚非全然無疑,"意思就是你說的 "檢察官可以說,因為【證據不足】,所以我決定不起訴"檢察官並沒有說: "因為他們曾經交往過,所以我覺得不是性侵案,決定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