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4su3a8cl3 wrote:
你的文變短了,是因為長文對峙眼花了嗎?
你要怎麼統一? 你願意上戰場嗎? 解放軍需要你
上吧,在這裡只能靠鍵盤 會統一無望的
純粹就笑你無知
連憲法內國家統一都不知道
活該被民進黨當北七耍
兩岸統一還沒共識
畢竟攸關十四億同胞
但台獨只需台灣地區投票
你敢向民進黨爭取嗎?
你不敢..

怪誰

民進黨的中国台湾省比較香唄

herblee wrote:
沒有戶籍仍然需住在台灣地區才稱為「住民」!是不是本國國民依據本國法律, 不是依據外交承認!國民授權才有治權所及,您指定它人回答你要的答案?別的答案不接受?違反他人言論自由意願?實非台灣人的行為方式
SteveJTY wrote:
你是腦袋有問題 還是看不懂中文?
我質疑的是
1. 聯合國憲章有經過中華民國轄區內的住民自決同意它的規定嗎?
如果 聯合國憲章沒有經過中華民國轄區內的住民自決同意它的規定,那這個聯合國憲章和中華民國一點關係都沒有,它高與怎麼規定就怎麼規定,白痴才會去改它。
所以你必須先告訴我 中華民國轄區內的住民,在何時自決同意聯合國憲章的規定了,它才會和我有關係,我才有抗議的基礎點,不是嗎?
SteveJTY wrote:
2. 中華民國的治權是要靠聯合國憲章授予才擁有,這是誰規定的?
同樣的,你必須告訴我,誰規定了 中華民國的治權是要靠聯合國憲章授予才擁有,那我才有抗議的基礎點,
如果你答不出來是誰下了這個規定,那就是你滿口胡言,信口開河。
再告訴你,中華民國成立於1912年,聯合國成立於1945年,照你的講法1945年之前的中華民國沒有任何治權
你的腦袋能不能清楚一點?
前後文章充滿矛盾、漏洞。
herblee wrote:
您的反邏輯完全看不懂? 對人民自決加上條件? 充滿國家空降下凡奴役人民的概念 ?
不知道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嗎?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經立法院第 7 屆第 3 會期第 6 次 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285401 號令公布
確認此種權利源於天賦人格尊嚴,
確認依據世界人權宣言之昭示,唯有創造環境,使人人除享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而外,並得享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始克實現自由人類享受公民及政治自由無所恐懼不虞匱乏之理想。
天賦人格尊嚴
您在宣傳"自決權"不存在 ? 試圖對抗 我國憲法 ?聯合國憲章 及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