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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退休公務員月領超過4萬,77%退休老師領超過6萬,嚇死寶寶了~~~~



我原本陳述的是
如果說連七十年前在「黨就是國、國就是黨」的時代的資產
在七十年後的今天都可以回溯追討
那就請不要再混淆大眾視聽
鬼扯說法律是不能溯及既往的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就是依法頒佈且施行
但「惡法亦法」
這我應該不用再解釋

而難道提問一句「請問這是正常的法治國家應有的現象嗎?」
您認為這樣就可以阻止顧立雄嗎?

只會提問而不能提出完整的論述
這好像是去灑泡尿但不拉回拉鍊
會讓人看不下去啦

鳥不鳥是在法院外講的
放話也不過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一切本就應該回到法院內
爭議自然就會有定論
這樣也才是正常國民該有的認知與正常國家該有的制度



這段舉的例子讓我哭笑不得
我寫的是---法律並「不」是「不」能溯及既往
所以我舉了不當黨產可追溯七十年當做例子
但我完全不明瞭上面這個判刑與服刑的例子
跟我寫的有何種關連性?
那是想要說明什麼?
還是想要混淆什麼?

如果不了解「溯及既往」在法律上的意涵
就請多看書或多上網
另外關於「從新主義」、「從舊主義」、「從舊從輕主義」、「從新從輕主義」等等

如果都看沒有
那建議就直接去查找刑法第二條看看
這應該非常簡單易懂
看完應該就可長知識

順便另外善意提醒一下
如果臉太大還出來嚇人時
這樣會很容易被打臉的


我終於、終於、終於找到贊同點
但只有其中幾個字
「改革不是壞事,但要理性」

但100年前的義和團是「改革」嗎?
還是「反」改革?
另外100年前?
那是帝治時代還是法治時代?
這是要拿清朝的劍斬中華民國的官嗎?
又要建議多上網
多看看星爺的電影
看完自然就會有收穫


其他樓下的指教
請暫容後回秉
我得先去上課練琴了

潛出水面 wrote:
你看到科技業領百萬年...(恕刪)

能這樣類比我也是笑死了
個人blog→543空想堂 http://issack543.pixnet.net/blog

hwh wrote:
當軍公教的收入本來就...(恕刪)

問題是裡面一堆人程度不到22K...
個人blog→543空想堂 http://issack543.pixnet.net/blog
issack543543543 wrote:
問題是(軍警公教)裡面一堆人程度不到22K
講這種話的人
難怪會被譏:您程度高,為何不去當軍警公教啊

我一個朋友經常向人說
他絕不讓他的小孩當律師
因為律師~怎樣~怎樣~(當然是負面的)

他的三個小孩
一個當醫生 兩個公務員高考及格
講這些話才是夠份量
聖堂教徒 wrote:
鳥不鳥是在法院外講的
放話也不過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一切本就應該回到法院內
爭議自然就會有定論
這些話說得太好了

把這些話套用到 18% 爭議上,您覺得呢?
PS:
嚇死樓主的主題:84%退休公務員月領超過4萬,77%退休老師領超過6萬
就是因為 18% 這個法令引起的!

聖堂教徒 wrote:
而難道提問一句「請問這是正常的法治國家應有的現象嗎?」
您認為這樣就可以阻止顧立雄嗎?
只會提問而不能提出完整的論述
這好像是去灑泡尿但不拉回拉鍊
會讓人看不下去啦
您故意把論述扭曲喔!

請問正常的法治國家的行政權可以凌駕到司法權上面嗎?
PS:
指顧(以及台銀)不理行政法院判決這件事

另外的例子一:
另一個髮夾彎
『台北市長處理蕭老師復職案不理行政法院判決』
把兩個局長甩出車外
聽說現在又『再度』大轉彎
也把人本拉進來了

另外的例子二:
曾經有某縣市政府
以財政不佳為理由
拒絕符合「五五專案」人員退休申請
這些人告上行政法院
最後判決縣市政府敗訴
從那時起
退休申請公告上都寫明條件:屆齡、重病(需證明)、符合五五專案
這些都不是新聞了,也是為什麼會有年金改革委員會的出現,
當然也有監督聯盟,與其在這邊喊不公平,不如去了解一下年
金改革委員會的討論內容還有結果.
bmw_m3 wrote:
不如去了解一下年
金改革委員會的討論內容還有結果....(恕刪)
年金改革委員會的討論內容真的講得很清楚!
(改革)結果應該還沒出來。

可是戴有色眼鏡看世界的人
不願意看到這個世界的真相是五彩繽紛的。

black11 wrote:
可憐啊~~~~13年累積~~~還大於20%
結果~~~~~~~~~~~~~~
軍公教領4~5個月就超過了~~~
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了

比較的依據都搞不清楚
失敗
不值得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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