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這位車主大肆召開記者會的目的是想出名那真的就要有被廣泛討論的心理準備看後續的新聞真的會讓人覺得想出名比較多(徵男友 唱鄧麗君的歌等等)如果只是單純憤怒想揪出兇手那我想那些東西都會沒心情去做 即便是被記者引導引擎蓋上應該有完整掌紋說實在找警察比較有效這邊問一下行車紀錄器的駐車錄影印象中是感受到外力後開始錄影(口紅姬)看來影片中的是常駐式錄影
kkchiang wrote:又一個許純美阿!又一個許純美阿!又一個許純美阿!...(恕刪) 話縮...偶寧願看阿美姐......還有...請不要再用什麼小公主來叫她啦..這樣叫那些正牌小公主情何以堪...不好意思..想到稱呼再想到新聞人物..我又反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