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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真的要為釘子戶犧牲嗎?

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
過幾年後回過頭來看看
也許覺得可笑
不知道 '過幾年後回過頭來看這件事時大家會不會覺得好笑', 但3/29警察翻牆, 以器械破窗而入, 以手電筒反照攝影記者這些有錢也買不到的畫面, 將會在日後談論公共政策, 討論憲法與行政權爭議, 選舉時不斷被回放, 這些影片也會是台灣最好的反宣傳 CF.


art4411 wrote:
不知道 '過幾年後回...(恕刪)

這我也不得不說~那些洨屁警察怎麼那麼笨,啊笨卻不會笨到去死一死!
管妹...是誰啊?
crab69 wrote:
王家被納入都更範圍,...(恕刪)

呵!他們走的那條小路,除了前半段是賴姓地主的,後半段,也就是在他們家前面那一塊(地號804),還是國有地!(已有版上網兄去查證證實)
王家佔的可不只一人的便宜...

那被無償使用的地如果是現場抗議那些人的,不知道又會作何感想...
管妹...是誰啊?

SongLin4756 wrote:
有時 就算不為了錢 ...(恕刪)

我倒想看看
今天如果市政府不拆
同樣的一批人回不會跳出來罵:市政府瀆職

remo2919 wrote:
他們走的那條小路,除了前半段是賴姓地主的,後半段,也就是在他們家前面那一塊(地號804),還是國有地!(已有版上網兄去查證證實)
王家佔的可不只一人的便宜

噢,這可慘了,
我每天出出入入,走路開車,都是用國有地,
原來使用國有地出入我家是佔便宜的行為?
yuffany wrote:
噢,這可慘了,我每天...(恕刪)

好笑!

道路是道路,地是地,這要用專業一點的方式看,OK?

另外,國有地可以讓人民申購,那你看過誰在買道路的?...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好笑!道路是道路,地...(恕刪)


有...

容積蟑螂專買這種的

總之我吃人可以人吃我不行

Samuel*Lin wrote:
房子本來就有一定的屋...(恕刪)

你的想法是你的想法
沒必要套弄到別人身上
反正不管多大條的事都會有人冷嘲熱諷 早就不足為奇
問題的根本不是房子舊不舊怎樣的
是法律怎麼可以決定別人的私有財產權?他們家有犯錯嗎?
在利益背後更深遠的情感是你可以補償給人家的嗎?
人家家住在那邊一百多年 到你手上被別人搶走
假如是你 你會不會感到無助
兩棟透天 換小公寓? 南到一堆小MUCH湊在一起可以換藍寶堅尼?
拿到一推小單位的公寓又怎樣 抵得過大坪數的透天嗎?
重點是透天跟公寓 根本就是天差地別
我只希望你多點同理心 不要在那邊冷嘲熱諷 瞎起鬨

gn00498167 wrote:
你的想法是你的想法沒...(恕刪)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意見
論壇本來就是這樣
我表達我自己的立場,你也可以說出你的看法

而不是看到和自己不同意見的時候,就說別人是在瞎起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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