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tnkk01 wrote:


三民主義也說了各...(恕刪)

不懂 這關民族什麼事
他們又不能稱作一個民族


涮涮鍋 wrote:
國家介入這麼深,如果還在害怕戀童癖性暴力傾向,那乾脆廢掉收養這個制度,所有孩子都讓孤兒院照顧算了


請問您知道目前在立法院的民法修正案中,其中有兩案要修改民法1079-1條規定
嘗試修改這個領養制度嗎?

同志平權支持者,口口聲聲說只是修改稱謂,並未影響現有的體制
那請問為何有修改1079-1條這種嘗試對現有領養機制作額外限制的動作??

過客4112 wrote:
請問您知道目前在立...(恕刪)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所以只要這部分沒改的話
審查人員可以根據這個去對抗民法
但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很多規定都是機關自己去定義狀態的
所以,機關同樣可以依據民法的規定去作判定
這時候民法就成為開放的依據...

我想這就是那些人堅持要從民法動手的原因
畢竟,可以透過民法的整體性
再依據這點去對判定機關施壓
一直以來,台灣的檢察體系都是這麼被惡搞的
只是這個惡搞,漸漸的要拓展到其他機關了

EAPON wrote: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如果民法修改都被認可了
請問下一步會漏掉兒少法來讓他有機會打對台嗎?
愛滋病會大多是同性戀中獎,
主是沒有戴套吧~
因為同性戀又不會懷孕,應該非常少人會戴,
除非是花錢買妓,怕對方是性工作者得病患會高才會戴吧…

另外大家有沒有看美國護家聯盟這一、二年拍的說明會何會反對同性結婚的影片,
他們研究調查,在美國已10年多同性可以結婚,但帶來是家庭、社會結構混亂是讓人驚訝的~

我本身不反同性戀,也有朋友是同性戀,一開始對同性戀結婚我沒意見~
但看了美國這護家影片,發現同性戀結婚會有很多問題,我跟朋友講,
朋友說不想討論,因為覺得同性戀也有人權,也覺得我們不會這麼倒楣…
(但這讓我只覺得,現在人只是不想面對問題…覺得不關自已的事,就是當初教改一樣…)

第一、小學生在上姻親關係圖,老師需教爸爸、媽媽、二個爸爸、二個媽媽
又要解釋為何會有二個爸爸、二個媽媽的小孩來源結構、性關係等...
ex:有個美國爸爸發現自已小孩上課是教這內容,跟學校反應,不想讓自已小孩上這門課,
反被學校告…爸爸還被抓去關幾天
主要是因為美國重視法律,同性戀者要求已合法結婚,所以家庭關係上必需要讓任何人知道,
要讓小孩知道,有同性戀這個選項~

第二、異性戀、護家或觀念上較保守的人,不得在任何場合只支持異性戀
ex:在美國麻省就有在教會辦的私人異性戀家長聚會,被同性戀支持會包圍丟雞蛋、罵髒話

第三、任何場合ex:婚宴場、教會、保險公司、私人公司,不得拒絕同性戀

第四、任何發言不支持同性戀…很容易就會被告被抓去關…

第五、婚前健康檢查,法條上卻通過同性戀可不用婚檢...

第六、新立的法,自認自已是女生或打扮女性的同性戀,可去上女生廁所

以上為美國10年來經常一直遇到的問題,我是對第一、第四、第六比較有意見...
不知我們的政府要如何配套??
之前美國政客都不敢有意見、不敢對同性戀會任何立法約束,怕會被扣歧視、擋人權的大帽子…
難怪川普這個直男癌會當選~

Nana320 wrote:
愛滋病會大多是同性...(恕刪)


你講到重點了 現在他們遇到的問題就是激進者四處挑釁 然後扣帽子. 現在台灣不少人不也是如此嗎!

Nana320 wrote:
另外大家有沒有看美國護家聯盟這一、二年拍的說明會何會反對同性結婚的影片,
他們研究調查,在美國已10年多同性可以結婚,但帶來是家庭、社會結構混亂是讓人驚訝的~
我本身不反同性戀,也有朋友是同性戀,一開始對同性戀結婚我沒意見~
但看了美國這護家影片,發現同性戀結婚會有很多問題


請問有美國護家聯盟反同性婚的影片連結嗎?? 
我想看看,或許也會給朋友看,讓大家知道這不只是關乎“個人“,而是關乎“整個社會“
看來爭取同婚只是幌子吧,根本要破壞傳統倫常!
再來是否還有通姦除罪化、兒少性交除罪化?即使
現在小孩大了,但未來還有孫子輩,從小在校園就
教性探索,誤導小孩認為自己就是同性戀,教小孩
同性間如何辦事,台大机械系考題出一夫一妻也被
教育部罰錢;我真的無法面對未來的台灣是如此的
景況
12/3(六)3~6pm我已號召眾多親朋上凱道(全台
號召百萬人,北、中、南、東部遍地開花),我們
只剩這塊地土了,我一定會拼命守護
我迄今還是尊重同性戀朋友,但恐怕他们只是淪為
被利用的工具罷了。
wayne7382 wrote:
剛才去看了這次有關同...(恕刪)



法律的訂定有一定的作用在於細則,


很多事情如果模糊化會造成很多糾紛,

法律本來就是要詳盡規範清楚的,不能有模糊空間,

今天把男女改掉,把夫與妻改變,後面相關的法條就無法定義,

法條規訂規範不清楚,絕對會造成亂象,

以免造成社會亂象,很多事情是在實施後才會一一浮現,

我認為應該訂定專屬法條規範同性婚姻制度,權利與義務都要規範清楚,

只要權利,不要義務,並不是可取處啊!



關於小孩認領及收養部分,絕對要考慮小孩的權利為最大優先,

說什麼參考性向就是歧視?

這並不是歧視,而是差異!

難道吸毒犯罪的人要認領及收養小孩,也可以說不能歧視他們嗎?

這個社會有些名詞胡亂使用,已到了是非不分的境地了,

人與人,事與事之間的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不能否定這些差異,這並不是歧視,

如果我們否定這些差異,社會會亂了套的,

可以想像如果這社會沒大沒小,是非不分,無進無退會是個怎樣的情況?

lordkikuko wrote:
我昨天晚上做了一個夢,夢見全香港都沒有黑社會了。因為因為全香港六百多萬人都進了黑社會啦!以後再沒有人說我們是黑社會!



有梗 , 藏頭詩 !! 我喜翻 ... 100分
黑社會是會利誘 , 脅迫 , 同化周遭的人 , 那同志不會影響別人吧/嗎 ???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