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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難英雄無救援之地,中華搜救總隊167人無奈撤退了


Armali wrote:
看照片吧!
人家連怪手都出動了。


PO這種照片,只會讓人更無言
更明白現場狀況是如何

嗯,各自解讀吧

kf211434 wrote:
他們是社字號社會團...(恕刪)


反正你老兄打得這麼多字
就是要說明這個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就是個違法的黑單位

沒關係,反正事證如山
你就去提告,讓法官告訴我們這些人,這個單位就是違法

要不然一個跳脫管理與評鑑的社團,只是會搗亂社會秩序,動搖國本

等你去端正視聽喔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Moonlight Chronicles wrote:
PO這種照片,只會讓人更無言
更明白現場狀況是如何
嗯,各自解讀吧

(恕刪)

無言的地方在哪?
很好奇你的解讀是啥?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msa wrote:
反正你老兄打得這麼多...(恕刪)


你問法條,我貼給你

你要清冊,我上系統查給你

結果你到最後還是連好好討論都沒辦法

我只是覺得可惜而已
kf211434 wrote:
他們是社字號社會團體...(恕刪)

你 口口聲聲 法律 法律的

結果最不懂法律的也是你
中搜是內政部登錄的合法救災團體

新法上的 應 字僅指86年實用後
所新成立的救災團體

要強制中搜依新法而行
就必須要新法規定在舊法登入的團體也必須向新法登錄
kf211434 wrote:
結果你到最後還是連好好討論都沒辦法(恕刪)


是誰沒辦法好好討論呢?

今天的爭執點就是在於
中華民國搜救總會 沒依照新法 申請登錄,到底有無違法

當然你執著於該會一定要符合新法,那你到底說說看,該會不符新法,是不是就一定有違法?

事實上該會不管如何,無論哪一個官方就是沒有懲處該會
如果有違法情事,官方還會如此放任該會跋扈囂張嗎?

別在那邊鑽牛角尖,就說別人無法溝通討論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Moonlight Chronicles wrote:
裝睡的人叫不醒的
還是別太認真的好(恕刪)


是啊是啊~~

眾人皆醒我獨醉的時候,那時就只我最清醒啊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win222 wrote:
你 口口聲聲 法律 法律的
結果最不懂法律的也是你
中搜是內政部登錄的合法救災團體
新法上的 應 字僅指86年實用後
所新成立的救災團體
要強制中搜依新法而行
就必須要新法規定在舊法登入的團體也必須向新法登錄



災害防救法施行後

中華搜救總會沒有去登記認證

他們就不能再自稱是救災團體了



災害防救法規定

災害防救團體依法登錄考核

「應」這個字,沒有讓你討價還價的空間

法律是一體適用的

沒有說你老大 你資格老 就可以不用受管制



以後國家新立的法

可以有人主張我早就出生的舊國民 然後新的法律一律對我無效嗎?!
beviswu wrote:
災害防救法施行後中華...(恕刪)

那你認為 在921修法後 那些沒有合乎新規定的建築物都是違法的了哦

你完全沒有搞清出基本法律觀念

除非法律效力終結或是另有他規定
否則舊法的效力應沿續到新法

法律只規範制定後的行為
如有特殊情行 必須另有規定

這是全世界所有的法律基礎知識
beviswu wrote:
災害防救法施行後
中華搜救總會沒有去登記認證
他們就不能再自稱是救災團體了

災害防救法規定
災害防救團體應依法登錄考核
「應」這個字,沒有讓你討價還價的空間
法律是一體適用的
沒有說你老大 你資格老 就可以不用受管制

以後國家新立的法
可以有人主張我早就出生的舊國民 然後新的法律一律對我無效嗎?!...(恕刪)


中華民國搜救總隊早已是內政部登錄有案的民間救難團體,至今也沒被撤銷或是廢止其資格,
甚至還曾獲消防署表揚,並非如外界所說未登記。

中華搜救隊救災無數,包含先前的高雄氣爆及台北復興空難,
怎麼這次卻被某些「有心人士」惡意抹黑成違法的救災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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