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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師「認錯」!一家11口公務員十年領一億月退俸

singlegoo wrote:
可以像個男人一樣先回我"軍公教退撫基金現金5181億若都在1~3年全因支出花光或負債"這件事會發生嗎?...(恕刪)

出國幾天回來.......一看,怎麼妳還在腦補呀...........
請妳再看一下#294樓的回覆,可不可以不要一直斷章取義、跳針、腦補劇情!
1589 wrote:
安迪月亮大大您好:
其實您的許多問題,在公務人員退休法中,都有明文規定。
例如新舊制年資退休金給付預算提撥單位問題。
第29條第2項:
公務人員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其退休金或資遣給與,依下列規定併計給與: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應領之退休金或資遣給與,依第三十一條規定標準,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應領之退休金或資遣給與,依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標準,由退撫基金支給。
目前純新制公務人員尚未有人達85制可以退休年齡(預估最快109年),就算可以退休,新制退休金部分也受到第9條第3項限制,而且現在正在研議月退休金+公保年金的所得替代率限制,是可以期待新制公務人員退休制度限縮(繳多領少)。
會造成所得替代率超過100%問題,只有新舊混合年資者,尤其教師,問題點前面幾位大大有提到,看退休法、公保法、教退條例等,新法中對舊年資處理與舊法比較,就會發現問題所在。
個人淺見,提供參考。...(恕刪)

<1589大>您好!
感謝您補充的相關資料,
依您補充之資料,
應可推估退撫基金實際支給的21.3萬人皆是屬於有著「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之退休軍公教,
即1995年前退休的軍公教,雖然領著終生月退俸,但實際皆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付,
並未計入退撫基金支付月退俸的21.3萬的人數,
因此領終生月退俸之退休軍公教人數實遠多於21.3萬的人數,
以至於領18%優惠利息的42.9萬人與退撫基金支給月退俸的21.3萬人有著很大的數字差距。



zuoaihua wrote:
其實他不回答就代表已經默認了
也不需要繼續追殺了,口頭上的輸贏意義不是很大...(恕刪)

怎麼又碰上一位腦補劇情的網友,
不及回答只是代表我沒上01網頁而已!什麼『默認...追殺...口頭輸贏...』是想太多了...........
maggicbean wrote:
到目前為止大家討論了很多,甚至都討論到了邏輯、國文程度、甚至獨立思考...
在此小弟要提出一個質疑(或說是好奇),對銓敘部這份PPT的附表二。
裡面提到100年度 公務預算支出金額(注意:不是寫補貼退輔基金支出) 為2742億;退撫基金支出426億。
在這個報表的 註明 裡有講:
上述金額包含每年支付軍公教人員退休、撫慰、及退撫基金費用公提金額;其中公務預算支出尚包含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我的疑問是:
1. 當年度(100年)退撫金收入為577億,軍公教繳了201億,公提基金(因勞雇關係)是376億才對。他寫退撫基金支出426億,顯然粗糙了些。再者公提基金以現在的概念應該是人事成本,但這份資料把它算在退休金支付上...就算是這樣,也應該改成376億比較好。這是第一個錯誤(或瑕疵)。
2. 公務預算支出2742億。 這個資料我試圖將它解釋。
跟退休相關的支出=舊制年資退休金支出(A)+18%利息補貼(B)+退休公務人員福利[如子女教育補助費](C)
由abcpanadol大所找到的資料(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46979)
103年的18%利息補貼預算為569億,不過我們討論的是100年度,就以ski網友所提100年度18%利息補貼為801億好了。(B)=801億 ;而每年(C)的預算為10.4億。
最後的一塊拼圖為(A);
(A)為舊制(恩給制)的退休金支付,如我在#268樓所舉的例子,
中高階公務員舊制與新制所領的月退分別約為2.5萬與2萬,舊制支出大概是新制支出的1.25倍。
(在此採寬鬆估計1.5倍好了)
因為當年新制退撫基金支出426億,所以我們估計(A)為426*1.5=639億.
如此一來 (A)+(B)+(C)=1450.4億。與該簡報所宣稱的2742億有將近1300億的誤差。
就算把年終慰問金(已停發)算進來,以192億計算(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31/34610452/)。也仍有1108億的差額。(足足多了67.4%)
難道這樣的簡報數字不值得懷疑或好奇嗎?
歡迎網友解答小弟的好奇。
為達到改革目的,稍微誇大一點數字是大家都知道的伎倆...但若模糊其詞、黑龍繞桌而因此造成激怒或對立,那真的是非常遺憾。...(恕刪)

看過引言中<maggicbean大>提的2個疑問後.....也有一些想法,
首先是426億金額由退撫基金以「退休金」名目支付實屬事實也合理。
其次是<abcpanadol大>所提相關新聞資料中提及『103年的18%利息補貼預算為569億...』一文,
569億元應僅僅是<中央政府>所提之18%優惠利息補貼預算,
尚未加計<台銀>之補貼金額(約70~100億上下)和<地方政府>補貼18%利息之預算金額,
必須說明的就是103年度國庫補貼18%優惠利息之金額是遠遠大於569億這個數字。
再者就是<maggicbean大>以退撫基金支付之426億元當數字基礎而推估之金額也不合理,
需知426億僅是退撫基金支付21.3萬人之<新制年資>所需的月退俸金額,
但這21.3萬人尚未計入1995年前就退休領月退俸之軍公教人數(其所有年資都是舊制),
事實上應再加計1995年以前退休軍公教人數所領之舊制年資月退俸金額才是(A)項金額,
從實際領18%的人數有42.9萬人這數字估算,
則1995年前退休領月退俸之軍公教人數可能是10~20幾萬人,
因少算了這10~20幾萬人所請領之舊制年資月退俸金額就差額了1000億以上,
所以你推算之(A)項~舊制年資退休金支付金額639億必然與實際支付金額有著很大誤差!
以錯的邏輯基礎所反推出來的當然也是一堆錯誤的數字.........
dunhilldun5168 wrote:
就我所知
公務人員的薪水有2個部份組成
一個是本俸
一個是專業加給
在職是的全薪是領"本俸+專業加給"
請領生育補助、婚喪補助及退休金時,不是用全薪,而是用"本俸"
既然在職時,是領全薪
所得替代率亦是以退休後對照退休前所領取的總額來計算
你卻把專業加給拿掉,然後得出代替率是超過100%?
你是故意的吧?
頗有當記者的潛力喔...(恕刪)

誠如你指出『請領生育補助、婚喪補助及退休金時,不是用全薪,而是用"本俸"』,
為何計算「月退俸」時卻刻意搞個「本俸x2」來計算?!
軍公教扣繳公保保費、退撫基金時應也是按照「本俸」比例扣繳,沒計入「專業加給」吧?!
退休軍公教所得替代率用「本俸x2」這招,
立馬將「所得替代率」數字降一半,不僅可愚民而實領金額又不變!
一般勞工也是「底薪」作為勞保投保薪資,
官方刻意再加個勞保投保薪資上限43900元,
然後政府告訴人民勞保退休之「所得替代率」跟退休軍公教相比不會差太多!
敢問,
勞動部要不要比照軍公教的「本俸x2」,恩給勞工「投保薪資x2」之計算公式?!
屆時大家再來討論比較兩種制度計算公式下之「所得替代率」差距才有意義吧!

安迪月亮 wrote:
出國幾天回來.......(恕刪)


等你能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的時候再上來發言吧
原來法官退休一個月有15以上
還真兇猛……
這家庭不工作也太爽
雖然有負出,但這金額該檢討吧

怕生的果實 wrote:
原來法官退休一個月有...(恕刪)


如果有心的話,你可以去查查怎麼樣的公務人員退休可以每月領15萬

有不少網友提出過質疑了,這個文章的真實性有待考證
singlegoo wrote:
等你能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的時候再上來發言吧...(恕刪)

希望01網友發言時都能理性、慎言、自制..........共勉之!............
安迪月亮 wrote:
希望01網友發言時都能理性、慎言、自制..........共勉之!...............(恕刪)

做人可以有立場,但不能沒是非
每個人判斷是非對錯的標準或許不同,但千萬不能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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