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源益總部大樓,就在馬路邊, 地址是士林區前街. 左下角那塊有應公廟土地,也是在馬路邊,也是士林區前街王家地址是士林區前街五巷16號與18號. 門口一開門,就是捷運線拆房後,留下的人行道,還有路障擋在路口,車子不能開進去王家口口聲聲說要自己改建,請問你們家門口根本沒路, 灌漿車要怎樣開進去?連googlemap街景車都沒辦法開進去拍照呢. 你們王家能把小轎車開到家門口嗎?各位不要在家裡打嘴砲, 親自去現場看看吧.現場的地形這樣看起來, 王家能自己改建嗎?所以都更委員要求,王家要被納入基地範圍. 不然等大樓蓋好, 王家就是被困在圍城裏我只想說王家運氣好, 捷運線如果有點挪過來,你們家老早就因為興建捷運而拆掉了這樣的地形,還要開價兩億, 是真的蠻高的
看到昨天(3/30)電視新聞播出警察翻牆進入王家, 並以工具擊破王家玻璃的畫面, 真的讓人感到憤怒. 這難道不算侵權? 就算翻牆進入, 難道不須先由都更處官員再次宣告, 等王家拒絕後再行動手也不遲, 有必要作到這麼粗暴? 這社會真的病了, 像是一個找不到出口的壓力鍋, 隨時要找宣洩點.
crab69 wrote:連googlemap街景車都沒辦法開進去拍照呢...(恕刪) 哈哈!真的!我就是用街景看的!起初一看,天啊,在高架下像公園的地也不能算道路啊(還有裝阻擋汽機車的路擋),再仔細看,有了,好像有一條小小的巷子,有看到被小樹叢遮到的巷子頭...然後可以隱約看到王家...
有人提到王家一定會拿到該有的補償與住所, 但請問是原先居住的50坪透天厝嗎? 是會是一樓店面獨棟嗎? 補償金價碼是誰來訂定? 這些後續的狀況,是有關於到公眾的生命財產擁有權, 一旦不在意..就讓我想到偏激一點的案例。如果今天總統生病要洗腎了。你就是那個可以捐出一顆腎的人。捐出一顆你不會死。也會給你總統按市價開的錢注意!不是你開價的錢。而立法院急速通過立法(?(不要認為立法院不敢, 強渡關山的案子一堆甚至昨天也才發生一件…) )只要多數的人同意符合多數人利益就可以取走你的腎。。我們又不能沒有總統所以符合公共利益..還有..等一下...我還要先取走你的腎試看看符不符合..這樣。。可以嗎?
有些事,真的要在法律層面上有動作才能發生效用,比如:拋棄繼承。不是嘴上說我不要,法定上該你繼承的東西就自動與你無關。可是法律必得設計一套方法,在法律上你必定得"要"之前,一定要有確認你要的機制。要不然,血親久未聯絡,死了也不曉得,哪天莫名其妙要你繼承血親的債務,你豈不要氣死。惡法亦法, 比如我覺得法律規定子女必定要扶養父母就是惡法。但他就是我們國家的法律。
ek1n wrote:有人提到王家一定會拿...(恕刪) 每個人都想要有店面,不只王家想,其他30幾戶一定也想要,那麼要怎麼擺平,請問店面要怎麼分配!?難不成會吵得人才能擁有嗎?還是一棟大樓下面擁有30幾個店面嗎?很多案件都建立在自私層面上,你顧得了王家人,其他人呢?你不幫他們謀畫嗎?另外總統洗腎這問題不會出現,誰會希望總統換腎後繼續留任下去,能早點大選換自己或別人做是最好不過的事。不管是自己人或他黨,沒人會通過這種法律,人都是自私謀權牟利的。
王家被納入都更範圍,是因為他們家門口的地是別人的, 那個地主要求要都更, 不然他的地被王家無償通行,他也無能為力那塊路要都更就會強迫王家也要加入. 如果王家排除在外, 那位賴姓地主就會跟著被排除在都更之外,損失很大了王家對於保護自己財產的要求,是站在犧牲那位賴姓地主的土地之上.王家是人,難道賴姓地主就活該倒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