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不一定全然是天生的,與親人生活的相處及後天不當的環境渲染都可能導致後天同性戀產生。為了我們的下一代我拒絕民法加入同性戀家庭,請另立專法。這是一位2個小孩的爸的最後底線。也不要在任何教科書宣導男男女女相愛是正常的,這會荼毒我們的下一代。
如果你孝順父母,雖然你認同,但是你不應該鼓勵他。沒有父母,哪來的你!同性也許是先天的也許染色體..,但走上街頭大多不是先天的。承認吧!我承認那很酷很潮!我也想想如果有一天,我的子女是同性。我願意接收,因為我愛他們。我必須必須接受。...但我絕對暗自哭泣,不會顯現出來在子女面前。...也許有一天會世界會大同,哪不是現在!不要在是是而非非那不是常態,你心裡也這麼認為吧!現在台灣生存不易,有一天也許水到渠成,但不是現在!我知道可能小時候的創傷,也許受了打擊。我認同並且支持你找到幸福的另一半。同性也好異性也好。但我不願意小孩在這種,打開新聞聽這些亂七八糟的事。社會夠亂了。他們還不會分辨,心智也尚未成熟。我只能強迫給他們看 Discovery 原始生活 21 天。如同小兒對我說,為什麼大人可以打架,小朋友為什麼不行!那些穿著人模人樣,在議會猙獰的表情。我解釋不來。...我認同你們,但我不鼓勵。真抱歉!我反對同性。
我來說說我的觀點我有認識一個同性戀的朋友,講真的我還蠻喜歡同性戀的朋友,感覺他們比一般人還好交朋友,所以我並不排斥同性戀者他提到了一點 同性戀是“基因”決定 也就是說天生的 並不是後天造成(後天的我歸類為假同性,這類暫不討論)如果今天醫學能證明同性戀是“基因”決定 這是無法自行決定的 那為有什麼理由反對兩個想結婚的人呢?你會反對有禿頭基因的人不能上街嗎?有癌症基因的不能有下一代嗎?所以結婚這件事我是屬於支持的但領養小孩這點我“基本上”是反對的當你知道你是同性戀的那一刻應該就知道以人類來說你們本來就不會有下一代所以也要不要XX比雞腿,拿什麼不孕的異性戀來比,因為至少人家盡力過,要比等人類進化到可以同性生殖再來比而且以生物來說 父母是小孩的學習與模仿對象 如果父母只有一個性別對於小孩的成長本來就是不對的在爭取同性自己的婚姻權力時 同性是否有想過小孩成長時的權力?千萬不要變成“你沒有想過,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領養小孩延伸題在育幼院長大 跟在一個有環境背景的同性戀家庭長大到底哪個比較好?如果庫克要領養小孩,論背景應該不會有人認為比在育幼院長大差吧?但我所謂的小孩成長時的權力該怎麼辦呢?! 其實這是個矛盾,我覺得可討論所以目前看起來專法比較符合我的想法,所以請同性戀者理解這無關歧視另一點我比較在意的就是HIV傳播以衛生署的數據尤其是男同性真的高很多我覺得這點至少要減少到跟一般異性一樣,甚至更低,不然真的很難擺脫被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