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syu wrote:
如果你能靜下心來看懂...(恕刪)
你只是轉個彎,換個方向要求別人讓路給你過而已。
yishen13 wrote:
好吧你一直提超速問題,我就來談超速,你不讓超速者快速通過是讓後面無辜的合法第三者置於危險當中.超速者因為前車合法擋道,只要是超速者就不會甘心,一定會左右竄行,這無行中就造成其他無辜車輛置於危機當中. 當然有肇事,全部的責任都在肇事者,若我是前車我會比較悲憫的想雖然責任不在我,但如果我早點讓他通過可能就不會影響無辜其他人了. 這是我自己的想法不是一定要別人學我只是提供參考.
yishen13 wrote:
我同意你表速誤差不大的說法,但要以同樣高速跟車,後車一定比較累. 兩車同樣在內線車道速限行駛後車若速限內當然無法超車,但控制保持距離就很累,可能前車腳軟一下,速度就掉一點,後車也要跟著調整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 我自認控速已最高速限在內線無法很精準,所以當後車有接近的狀況就會找機會切回中線. 這是禮讓後車控速比較精準的作法.
AL168 wrote:
所以我沒炮你的 "開...(恕刪)